ipad下架令:唯冠先下手为强震怒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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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有句俗话,证据才是真,比如说情人关系你能说他们是夫妻么?只有领了证才是夫妻,先来后到不管用,只有规矩才是真ipad在中国吃了亏得了个下架令,真是有苦说不出,ipad下架令是唯冠申请执行的,因为苹果侵权的官司输了,不过在香港,香港高院非常支持苹果,对于ipad的支持者来说唯冠申请ipad下架令将是多么糟糕的事情。

  苹果商标侵权案事件详情

  被诉商标侵权

  2010年10月26日,唯冠国际再次以中国iPad商标拥有者的身份向苹果公司叫价100亿元。专业人士认为,苹果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或面临赔偿。

  1月29日消息,苹果将平板电脑命名为“iPad”可能遭遇商标问题,因为富士通早已申请了这一商标。据国外媒体报道称,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网站上的资料显示,富士通2003年就申请将“iPad”作为一款手持式计算设备的商标。苹果在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递交的一份文件中表示将就富士通的申请提出异议,需要在当地时间2月28日前提交相关文件。富士通的代理律师爱德华·潘宁顿(Edward Pennington)昨天说,“苹果可能需要与我们谈判,但目前我们尚未与苹果有过直接接触。”

  根据USPTO的文件显示,一家特拉华州代理机构在1月16日为一款设备申请“iPad”商标。申请显示,该商标将涵盖包括计算机、纸张、玩具和通信设备在内的多种商品。苹果此前也曾使用一家特拉华州代理机构为其申请了“iPhone”商标。截至目前,苹果对此报道未置可否。

  苹果一审败诉

  2011年12月5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就原告(美国)苹果公司、(英国)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苹果公司一方败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19日受理上述两案(两案合并),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日前已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原告要商业获取他人的商标,应当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应当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与商标权利人订立商标转让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商标转让手续。而本案商标转让合同系原告IP公司与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且与被告之间的表见代理亦不成立。故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

  内地销售或遭封杀

  在苹果一审 内地注册信息显示唯冠拥有iPad注册商标

  败诉之后,苹果公司和深圳唯冠公司关于iPad商标的争夺战愈演愈烈。2012年2月,据媒体消息,在河北石家庄的多处苹果授权经销商已经下架了iPad2,并且石家庄新华区工商局12日还查扣了45台侵权iPad2。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透露,截至目前已有9个省市区近20家工商部门介入调查iPad商标侵权案。唯冠方面还有意向海关提出申请禁止苹果iPad产品进出口。而苹果公司已经向广东省高院上诉,将于2月29日开庭。目前,苹果方面三缄其口不做回应。

  唯冠有意向海关投诉

  谢湘辉律师还透露,目前深圳唯冠正准备向海关提供材料,要求禁止苹果iPad的进出口。不仅如此,唯冠方面表示,苹果以一个注册于英国的公司用3.5万英镑购得iPad商标,在法律上显失公平。如果依据美国法律,对于不透露购买意图的行为有“欺诈嫌疑”,并有意以此为由在美国向苹果公司提起诉讼。

  唯冠另一位代理律师马东晓指出,深圳唯冠至今并没有向苹果提出具体的赔偿金额,目的就是希望可以与苹果进行和解。“唯冠没有正式报过价,而苹果非常高傲,没有听取报价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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