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七部门公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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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消息,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已正式公布。根据该细则,自实施之日起至2024年底,对于个人用户,若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国三以下燃油轿车或2018年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轿车进行报废,并购买符合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轿车或2.0升以下燃油轿车,可获得一次性定额补贴。

  具体而言,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轿车者,可获补贴1万元;而报废国三以下燃油轿车并购买2.0升以下燃油轿车者,则可获补贴7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细则中所指的乘用车为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以下排放标准燃油轿车则包括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轿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轿车以及其他燃料类型轿车。

  关于补贴申报、审核与发放流程,符合条件的个人用户需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使用“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并向补贴受理地提交申请。

  此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须在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内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需由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据悉,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占比60%,地方财政占比40%。地方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

  近期,商务部等14部门联合发布了《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计划通过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速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提高;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翻番,二手车交易量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增长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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