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近日公布《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旨在促进汽车报废更新。根据商务局副局长赵卫东的解读,此次方案在供给端和需求端同时发力,为市场参与者和消费者提供支持。例如,对于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乘用车和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购买新能源新车的,可获得高达 10000 元的补贴。
此外,北京市还将实施二手车经销奖励政策,对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的企业给予 0.5%的奖励。同时,以旧换新主题的“焕新生活节”也在筹备中,预计将于五月上旬举行。
值得注意的是,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近期联合发布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自细则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其中,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1 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7000 元。若两项政策可叠加使用,符合条件的北京市民最高可获得 2 万元的购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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