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各界征求对其起草的《关于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该文件旨在加速自治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有体系,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助力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繁荣发展。
该意见稿包括六大部分内容:总体要求、网络布局优化、重点区域建设、运营服务水平提升、试点示范及应用推广以及保障措施。
其中,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网络布局优化则提出了编制专项规划、实现城市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以及建立农村偏远地区充电服务兜底保障机制等具体措施;重点区域建设则强调了居住区充电桩位共享模式、A级以上景区充电设施全覆盖等内容;运营服务水平提升则涉及互联互通、App开发、构建星级评价体系以及提升企业服务水平等方面;试点示范及应用推广则计划在基础条件好的区域或应用场景进行示范建设,推广智能充电设施和车网互动技术;最后,保障措施部分提出了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强化要素保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以及明确电动汽车标准充电时长内免收停车费等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稿中提到了推动城市充电网络从中心城区向城市边缘、从优先发展区域向其他区域有序延伸,推进城市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管理。
同时,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集中式充换电站,谋划布局一批公共超充设施,提高设施的通用性和兼容性。此外,还将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支持“油气氢电服”等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并做好防爆管理。
意见稿还提出要打造10分钟充电圈,提供安全、便捷、普惠的充电服务,并支持给予新能源机动车停车优惠服务,电动汽车充电桩标准充电时长内的服务收费应包含停车费,不得额外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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