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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7月1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2012年6月29日,宋先生在中关村e世界购买了两台苹果4S手机。每台价值四千一百多元。回来后发现,手机的包装盒上写的是4S,打开包装之后,居然是苹果4,之后他拿着手机再次来到了中关村e世界,要求卖家调换成苹果4s。
宋先生和朋友要求卖家换成苹果4S手机,说如果对方拒不退换,他们就找媒体曝光,没想到这位卖家明确表示:不怕曝光。并转向质问宋先生,为什么当时没有看清楚再买?并表示是消费者没有当场看好货,消费者需承担相应责任。宋先生也说了,当时之所以没有拆封的原因,是因为4S是买来送人的,并感觉对方是个诚实的人。但没成想,卖家却在收货单子上跟他玩了一个文字游戏。
卖家:您当面没有看好,您要看好这是4,拿的4S盒子,怎么举报都没有问题,或者换退都是没有问题。您说告我那个话没有意义,才8000块钱的东西,你要跟我打一年的官司,浪费你的时间,浪费我的时间,到时候我顶多给你退了。你刚才说报道我,开玩笑,现在网络这么强大,你报道我,我一火就是网络红人了,“手机哥”,人家讲话“手机哥”,这都没用。
"手机哥",这位卖家的调侃推诿让宋先生无奈又气愤。因为答应别人要买苹果4S手机,无奈之下宋先生又加钱,换成了4s手机。这位卖家在出售单据上写上了"全新主板",而且盒子和机身的手机序列号都能对上。并说这两部4S手机是无锁机器,不是港版机器,不是韩版机。卖家口口声声说自己卖的绝不是山寨机,并且信誓旦旦向宋先生建议,不相信可以去做手机的真伪鉴定。
卖家:如果这个手机是山寨的或者假货,你过来找我就行了,它要说山寨,我马上全额返你10倍的钱。西单大悦城那边检测完要说这个东西不是真的,您就打个电话说这个是山寨的,我就马上拿了钱过去,退完这个钱我再补你一万块钱现金,够不够意思?
"退完再补偿一万,我够不够意思?"为了让宋先生相信自己,这位卖家使出浑身解数做承诺。而他这样的表现并没有让宋先生感觉踏实,反而怀疑他的动机。"无锁机器,港版机器,韩版机器。这一系列的专业术语让宋先生挠头,加上之前被骗的的经历,宋先生决定真的要去给这两部手机做一次真伪鉴定。于是,宋先生和朋友来到了位于北京西单大悦城的苹果专卖店对两部手机进行真伪鉴定。虽然已经有一些心理预期,但工作人员给出的结果还是让他们吃惊不已。
工作人员:这个是做过一次保修的机器。曾经拆过机,这两个机器肯定都被拆过,防水贴都没有了,还有一台没有卡托,一个是5月29号做过一次维修,另一个是5月14号做过维修。这个是真机,机子出问题肯定没法保修,不享受任何免费保修服务的。
鉴定结果是:这两部手机都被拆过,而且显示都是被维修过的机器,明确是使用过被翻新的机器。这样的机器如果出现问题是无法保修的。拿到了鉴定结果,宋先生找到了中关村e世界所属的中关村西区工商所。
工作人员:你们的诉求是什么?
宋先生:首先这个我们不要了,把钱还给我。
工作人员:发票开没开?
消费者:就是这个。
工作人员:这叫确认单,不叫发票啊,而且也没有位置,也没写仓位号。
宋先生:写了,A902,就是他们家的。
工作人员:章也没有,哪家也不确定。最好就是咱们到市场,按照当时协议好咱们把钱退了。主办单位对商铺有制约,但是制约的前提是咱们要拿到第一手证据,就问他退不退,退就行了,不退,我就直接去三里屯,不要来回跟他扯皮。
这位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卖家给宋先生开具的票据不规范。建议宋先生去北京三里屯苹果店开具检测报告后,直接退货。而最终,宋先生和朋友做了技术检测并且拿到了相关证明,第二天在中关村e世界市场管理所,在工作人员协商调解下,全额退了两部手机。
河北保定的消费者宋先生通过拍照、录音等证据成功维权,消费者宋先生在北京中关村e世界买了两台苹果4S手机,回家之后才发现自己拿到手的居然是苹果4。就这样宋先生和朋友开始了要求退货的维权,并最终依靠自己在购物过程中存留照片、录音等有效证据得以全额退款。特约评论员包华以及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锴对此做出评论。
包华:以往我们看到的案例都是记者来取得的相应的资料,今天居然是消费者提供了全套的录音素材,我认为这位消费者在维权方面的一些经验以及历程确实可以给其他消费者提供许多的借鉴。首先消费者维权的态度非常的积极,并且消费者的维权的手段应该说还是比较成熟的,并且他树立了一个如何取证、维权的正面的典型,值得消费者借鉴。
郑传锴:像我亲身的经历,我在买车的过程当中,我跟销售人员全部的洽谈过程是有全程的录音的,这样可能会对我今后维权会起到一个很大的帮助。但是据我所知,甚至于我们的同行在进行这种重大的消费的过程当中,也不一定会采取这样的维权的方式。
中关村E世界所属的工商所的工作人员我觉得表现特别好,没有特别的质疑消费者宋先生的话,而且很痛快的帮助宋先生协助商家退款,而且指导他先到哪里去拿一个什么鉴定,然后回来我再来协调你们的工作等等。
包华:第一个方面,我认为工商所这样的表现说明他的工作水平是过关的,处理流程是清晰的,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障的意识是非常高的,这是第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也不得不说的是中观村这个地方可能确实出现过很多类似情况,使得我们工商机关见怪不怪了。但是这个处理的方式方法对于消费者来说给予的意见是及时的,效果是好的。但是我更希望我们的工商机关能够在处理完消费者权益保障这件事情之后,对于市场环境进行整治。
如果说没有录音,没有照片,像宋先生这样明明买的是翻新机也有鉴定报告,但是对方就是不承认的话,那么消费者是不是只能吃哑巴亏,从法律的角度还能不能够进行维权?
郑传锴:这种买卖合同最主要的证据是发票或者说销售凭证,如果结合了鉴定结论,能够证明买卖的这个机器存在问题的话,是可以维权的。这个案例当中出现的录音实际上是对证据的加强,或者说是对证据链的完善,有可能更好。如果没有的话我觉得并不阻碍消费者去维权,这里还是要提示消费者,在商家开具销售凭证的时候能够尽量的把销售凭证写得明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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