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纶因借款合同纠纷被诉,需偿还借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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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上市企业ST新纶公布,近期该司及其两家全资子公司收到了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和应诉通知,华夏银行常州分行因与公司及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正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据公告透露,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ST新纶旗下全资子公司新纶新能源于2023年8月30日与华夏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华夏银行同意向新纶新能源提供总金额达8000万元的贷款,借款期限为一年,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

  此外,ST新纶、新纶电子材料、侯毅以及廖垚等四人分别与华夏银行常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承诺为主债权最高额8000万元范围内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三年;ST新纶与华夏银行常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为最高额4000万元范围内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新纶新能源与华夏银行常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最高额8000万元范围内的债务提供担保。

  然而,贷款发放后,华夏银行常州分行于2024年3月27日宣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截至目前,新纶新能源仍拖欠华夏银行常州分行借款本金7800万元,本息共计78064480元。

  华夏银行常州分行要求新纶新能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780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欠款本金78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8%计算),截至2024年3月27日,利息总额为78064480元。此外,还需承担律师费用1047900元。

  ST新纶表示,公司将积极与各方沟通,寻求妥善解决方案,以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且暂时不会导致公司对相关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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