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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晚,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继续推进此次的发行股份股购买银隆资产事宜。公司拟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同时将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按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格力电器股票11月8日起转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
10月28日,格力电器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格力电器发行股票收购银隆并定向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表决,在全套方案共26项子议案的表决中,有关收购银隆的相关议案被通过,而定向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被否。
格力电器原本的方案对银隆的估值为130亿,定向募集资金为97亿元。定向募资对象包括格力集团、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格力的员工持股等8名特定对象。格力电器的中小投资者对格力收购银隆的方案不满。中小股东的主要问题集中在格力对银隆的估值是否高估,格力自身拥有庞大的现金是否还要定向募集资金的需要,收购方案摊薄了股东权益。另外,董明珠等格力管理层通过此次交易是否取得了公司控股权。
11月7日晚,格力电器公告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公司结合广大投资者提出的建议,对本次收购珠海银隆的交易方案进行认真研究,并经与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进行沟通,拟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并对相关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
格力电器称,现公司拟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同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因相关调整事宜尚需取得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具体交易方案要素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个月的时间内披露优化及修订后的收购方案,即在11月30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优化及修订后的收购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11月30 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仍未能披露优化及修订后的交易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格力电器这一收购交易因各方利益诉求不同博弈,使得事态复杂化。深交所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都向格力电器发出问询函,希望格力电器给出明确的回复。
11月4日,董明珠在参加一家直播平台接受记者采访回应收购方案被否时称,“收购成了就大干,收购不成就小干。有什么压力?收购不成对董明珠来说没有什么关系,但对格力电器未来的发展是一个问题。但既然有机构反对,那就大家共享成果,没有什么压力。”董明珠还称,她坚信三点,随时随地做的事都是对股东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员工负责,其他的一概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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