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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内到国外,从企业通信市场到个人终端领域,国内两大巨头华为、中兴一直纷争不断。
日前,就华为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欲宣告中兴专利无效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准许华为撤回起诉,并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行初1730号行政判决。
这标志着,持续长达数年之久的华为、中兴知识产权诉讼纷争在国内全面进入“休战”和解阶段,未来双方争夺焦点将主要集中在海外市场。
那么,历来“水火不容”、“刀枪相见”的华为、中兴为何突然选择和解?
不论是华为,还是中兴,之所以不论在市场竞争中“咄咄逼人”和专利诉讼中“互不相让”,究其根源在于双方均有深厚的专利技术积累,常年“霸榜”各类专利榜单。
2017年1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发布了2016年主要工作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并公布了“2016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排名前十位”和“2016年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十位”两份名单。
在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方面,华为、乐视、中兴、OPPO、小米、努比亚等与智能手机等前沿技术相关的厂商均位居“2016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排名前十位”。其中,华为以4906件发明专利申请量位列第一,而中兴凭借3941件发明专利申请量位列第四。
而在发明专利授权方面,华为、中兴、腾讯、联想、格力等位居“2016年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十位”。其中,华为以2690件发明专利授权量排第二、而中兴凭借1587件发明专利授权量排第四。
事实上,不论是“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排名前十位”,还是“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十位”,中兴和华为都是常年“霸榜”的国内专利巨头。
国家知识产权局从2013年起开始公布“我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排名前十位”名单,从2012年至2016年,华为、中兴均连续4年上榜。
而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十位”名单中,华为、中兴也是年年“榜上有名”。
通过对前述两个榜单的历年情况分析可以看到,华为和中兴可谓“竞争激烈”,互不相让。
事实上,不仅在专利申请或专利授权方面,华为、中兴双方呈现一种“你追我赶”的状态,在诉讼纠纷中,双方也是一度“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统计信息显示,截至2017年1月20日,发明公布数方面,华为是52388件,中兴是42041件;发明授权数方面,华为是30056件,中兴是19765件;实用新型数方面,华为是1440件,中兴是2442件,外观设计数方面,华为是2009件,中兴是1353件。
显然,在专利积累方面,两者可谓“难分伯仲”。而在国际市场方面,中兴手机在美国市场表现抢眼,华为手机则在欧洲市场表现不俗。
在知识产权诉讼或纷争方面,据统计,华为、中兴两家公司在最高法院、北京高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及北京、深圳、西安、长沙、杭州、郑州等中级法院有多起知识产权诉讼,其中由北京法院审理的案件有21件;另外,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有多件专利权无效宣告行政案件。
简单说,作为在国内乃至国际通信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中国企业,华为、中兴在专利诉讼中的“对战”状态,堪称“水火难容”。
事实上,除去国内有数十件专利纠纷案件外,双方过往在德国、法国、美国等众多国家或区域,都曾在专利诉讼中“大打出手”,诉讼焦点既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纷争,也涉及其他专利纷争;既有涉及基础通信技术,也有涉及数据交互技术;既有通信设备相关纷争,也有智能手机相关纠纷。
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年4月11日受理的“华为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为例,就中兴持有的名称为“一种无线网卡与计算机的数据交互方法”的发明专利,华为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该专利权利要求全部无效。
2015年12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随后,华为不服该决定,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16年9月1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违反法定程序,判决予以撤销。
随后,中兴不服一审判决,又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北京高院民三庭先后受理了中兴、华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发明专利无效纠纷案。
针对这种国内企业矛盾集中、影响国际竞争的实际情况,北京高院民三庭通过安排专人全面查找梳理涉及双方的诉讼案件、了解双方诉讼的总体情况,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双方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从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立场出发,提出建设性方案。
2016年11月3日,华为、中兴在北京市高院达成终止诉讼的协议,对国内的所有诉讼和专利无效行政纠纷达成和解。
双方约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不再在中国相互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或者无效程序,现有在中国区域内的民事和行政诉讼能够撤诉的均撤诉处理,对于在中国已有的判决也不再申请执行或者放弃申请执行。
2017年1月17日,就华为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欲宣告中兴专利无效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准许华为撤回起诉,并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
至此,华为、中兴在国内数十件知识产权纠纷全面进入“停战”和解阶段。与此同时,华为、中兴国内专利纠纷的全面和解,也为相关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扫除了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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