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再输华为:专利无效请求被驳,22款手机禁售,解除机会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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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星专利对决华为,翻盘的机会或可能变得更难了。

  日前,就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三星”)对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持有的名为“组件显示处理方法和用户设备”发明专利(专利号:201010104157.0)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三星提交的所有无效理由均不成立,并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31835号)“维持专利权有效”。

  而也这成为三星继在泉州中院因专利侵权败诉于华为后,又在涉案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不敌华为。

  按照法律赋予三星的救济途径或方式,对于泉州中院认定三星构成对华为专利侵权且禁售22款款Galaxy手机的判决,三星可以不服而提起上诉,而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维持华为专利有效的决定,三星也可以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从目前已经完成的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的来看,三星想要继续通过后续程序实现“逆袭”的机会或概率,已经变得越来越小。

  换句话说,三星需向华为支付8050万元赔偿额且22款Galaxy手机将禁售的判决,将被真正执行的可能越来越大。

  首战失利:三星需被判赔偿华为8050万元且22款Galaxy手机遭禁售

  2016年6月27日,华为将三星等公司诉至泉州中院,诉称包括三星最新款Galaxy S7 (G9300)在内的共计16款三星手机产品涉嫌专利侵权,并索赔8050万元(含合理支出费用50万元)。

华为

  涉案专利是一项名为“组件显示处理方法和用户设备”的发明专利(专利号:201010104157.0),由华为于2010年1月28日提交申请,并于2011年6月15日获得授权。

  该项专利技术涉及在手机终端中移动组件(所谓的组件,是指例如应用程序的快捷方式、Widget、文件或文件夹等)的控制方法,属于智能手机交互(应用)类专利。

  简单说,该专利技术主要用于解决智能手机桌面图标管理,通过“长按”桌面APP或应用图标,使得APP或应用处于“待管理状态”且自动显示隐藏或调用所有桌面分页,此外,允许手机用户通过“长按”+“移动”,完成APP或应用的删除或排列布局。

  2017年3月29日,泉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三星公司共计22款产品构成专利侵权,并判决三星公司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搭载涉案专利技术方案的移动终端共计22款Galaxy系列手机,同时,三星公司赔偿华为终端公司经济损失800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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