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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部会同多部门起草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后,共享单车在使用和发展上会有诸多变化:
一、将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二、禁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三、电子围栏解决乱停放问题,四、用户资金安全要保障,五、不鼓励发展电动自行车,六、使用者将有保险保障,七、不准加装儿童座椅。
22号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5日。
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
共享单车之所以用的人多,乱停乱放的现象也很严重,对城市的管理也带来一定的问题。此次交通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提到了乱停乱放的问题。
《指导意见》中指出,不同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来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规范自行车停放。
除了负面清单来规范停车外,《指导意见》中还鼓励运营企业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鼓励免押金 所收预付资金受监管
共享单车在发展初期,每个骑车人都需要缴纳一笔押金,可是积少成多的押金究竟用到了哪里此次《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实行免押金,收取的预付资金需要接受监管。
《指导意见》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该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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