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
共享单车作为“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的交通工具,的确方便了大众的出行,但是,诸多弊端也随之而来。乱停乱放,车辆被损,大量的负面交通事故,以及被社会所质疑的押金模式等等。
资本的狂热投入也进一步加大了共享单车在原有基础上的投放量,也势必会对城市交通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经过几年的市场混战局面,政府也不得不站出来进行统一的规划管制。
今年5月,交通运输部曾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今终于正式生效了。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
要引导有序投放车辆,根据城市特点、发展实际等因素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为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水平,《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运营企业要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采取电子围栏等综合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
针对用户资金及信息安全等问题,《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
企业要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境内,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各项措施,采集的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共享单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
出台的这则关于共享单车的指导意见,简单来说就是规范停放投放,禁止共享电动车,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免押金方式提供服务。也就是说从今以后大家再使用共享单车的话,就不必再交一定的押金了,而且交了押金的用户也会逐步的收到退款。
将实名制注册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
“鼓励企业组成信用信息共享联盟,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共享单车要开始实名注册啦啦啦 (/≥▽≤/) !
所以实名制以后,用户停车行为将被有效规范,
乱停乱放会被扣钱(⊙?⊙)!记入信用记录!
停入规定的位置疑似会有红包,
就算没有红包也有好报吧《( ̄︶ ̄)》!
破坏单车的肇事者也将有迹可循,
其他用户更加放心使用。
禁止服务对象
“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这条被单列出来 ヾ (o ° ω ° O ) ノ,
结合今年三月底的上海男孩骑小黄车致死事件,
共享单车的安全和责任问题被再次提出。
除了禁止服务12岁以下的儿童,
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
同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共享单车的安全问题首次被直面。
鼓励免除押金
“鼓励共享单车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
小编先期待下无押金的共享单车 (/≥▽≤/)!
同时,已收押金的企业要在当地专门开户,
专款专用、接受监督,
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
支付结算服务由第三方提供,
总之就是钱包更加安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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