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名大学生被诉!法院判决利随本清,不应按四倍银行年利率计算!大学生超前消费锅谁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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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时代的发展,超前消费的理念逐渐被人们接受,许多大学生也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除了传统的信用卡之外,还有许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贷款和分期业务也瞄准了大学生消费群体。就39名大学生被校园贷起诉事件来看,超前消费是对是错?这锅又该谁来背呢?

  

  39名大学生被诉——借贷未还被起诉

  你在读书时有没有借过“校园贷”来超前消费?若是借了没还,最好早点还上,省得被贴上“老赖”标签。今天,记者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获悉,长沙一网络贷款平台向39名大学生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偿还贷款,同时追缴其四倍银行利率的罚息。被起诉的39人中,在借贷时都是在校大学生,以大三、大四学生居多。其中,男性32人,女性7人,年龄最小的是1997年出生的。他们申请贷款的理由多以微商创业为主,所借金额在2000至5000元之间,按12个月还清本息,利息按当年银行年利率计算。

  记者上网查询了该金融公司的贷款条件,借款人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就可以办理,申请额度在100元至5万元不等,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来选择。在填写表格时,将收款与还款的银行卡号附上。审核通过后,会有专人打钱到借款人的银行账号中,同时借款人也需要按合同规定,每月偿还一定比例的贷款。

  据悉,这些被起诉的大学生遍布全国各地,很多登记的电话号码也早已更换,目前大多数是处于失联状态的。正是如此,法院现在只审理了7项起诉,其中,2项已撤诉、4项已判决、1项已调解。据透露,这些学生借贷的主要用途,除了补充学费、生活费外,更多的是用于买手机、办生日会等开销。

  

  39名大学生被诉——法院判决罚息不应按四倍银行年利率计算

  在已经处理的案件中,记者注意到,法官对于追缴罚息这一项,没有支持原告公司“按四倍银行年利率”的诉求,而是按照同期的银行年利率来计算。今年23岁的阿炼,是江苏省连云港人,毕业后刚开始工作,就被告上了法庭。2016年3月8日,他通过该网络贷款平台借到了5000元贷款,约定一年内还清,年利率为11.76%,共计应偿还本息5588元。

  时至2017年3月30日,阿炼没有偿还过一次月供,也没关注该金融公司向他发送的相关通知。无奈之下,该公司只能将其告上法庭,索要借款本息7344.07元,其中罚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对此,法院认为借款人在贷款时为在校学生,没有偿还借款的能力,故罚息不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而被告阿炼未到庭参加诉讼,应当承担不举证、不质证的法律后果。

  法院一审判决阿炼归还5000元本金,同时,从2016年3月31起至本息清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随本清。

  

  39名大学生被诉——大学生超前消费锅谁背?

  大学生超前消费本无原罪,假如家庭条件富裕,大学生自己又具备赚钱的能力,适度的超前消费未尝不可。但对于大多数尚无经济来源的大学生来说,如果家庭条件并不宽裕,还要打肿脸充胖子,甚至向父母一味索取,说得好听点,是不体谅父母,说得难听点,简直是败家子行为。

  其实,为了防止大学生超前消费引起的负债现象,央行早在2009年叫停了银行对大学生发放透支额在1000元以上的信用卡,其保护学生、限制过度消费的意图非常明显。但现实是,一些商家和网购平台,为了争夺消费群体,变着法子刺激在校大学生进行信贷消费,一些自律性较差的学生难免深陷其中。有调查显示,超八成大学生表示有资金短缺现象发生,大学生对自身生活并没有明确预算规划,不能合理利用每月资金盈余、为每月支出设置限额,也没有记录资金去向的习惯。

  大学生超前消费,一方面折射出当前大学生消费道德及理财教育的缺失。作为育人之地,高校要在校园内形成良好的消费舆论,帮助大学生合理、适度消费,形成科学、正确的消费观,在学生自制力有限的情况下,给他们以正确的引导,为他们提供一个理性消费的氛围。各金融机构和电商平台也应研究和正确对待大学生消费信贷市场,保持理性态度,严格把关,加强对大学生在信用卡使用方面的教育,推进大学生消费信贷诚信体系建设,防范信贷风险,切不可夸大宣传、盲目提倡,甚至于变相炒作。否则,大学生超前消费之罪,就是我们的教育乃至社会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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