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要求乐视网说明“空壳化”问题,乐视表示正在核实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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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4日晚间,乐视网(300104)发布公告称,将延期回复深交所的《关注函》,原因是《关注函》部分问题涉及到重大经营及财务相关数据,为保证《关注函》回复准确、完整,公司目前还在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确认中,故目前暂无法提供完整的回复。

  深交所的这封《关注函》是在11月21日下发给乐视网。

  在11月20日,乐视网披露了借款公告,乐视网的控股子公司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与乐视网分别拟向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5亿元、12.9亿元。为了获得这笔借款,乐视网将旗下多家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了融创方面。

  对此,深交所表示高度关注,乐视网须按要求说明问题或补充披露。

  深交所列出的问题共有11条,第一条即要求乐视网说明若相关借款不能偿还,质权人行使担保权或质押权是否将导致上市公司“空壳化”。

  另外,在第四条中,深交所还要求乐视网核实媒体报道的融创中国主席孙宏斌对乐视致新增资扩股计划的真实性和具体情况,以及若融创中国对乐视致新进行增资是否导致乐视致新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针对1年的借款期限以及10%的借款利率,深交所要求乐视网说明借款期限安排的合理性、说明借款利率的合理性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11月21日的《关注函》,在11月24日,深交所又向乐视网发去了一封《问询函》,要求乐视网说明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将乐视致新股权质押给关联方的原因及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董事会是否超越权限办理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以及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要求请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

  附: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2017年11月21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公司”、“上市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送的《关于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7】第6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前进行回函。

  公司收到函件后,管理层给予高度重视并迅速组织专门团队就《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准备与回复。 但截至目前,由于《关注函》部分问题涉及到重大经营及财务相关数据,为保证《关注函》回复准确、完整,公司目前还在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确认中,故目前暂无法提供完整的回复。

  公司对此《关注函》需延期回复,并将继续全力推进回复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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