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无线
2004年12月16日EPCglobal批准发布了更新过的UHF Gen 2,为EPC的实施又迈出了坚实的一部。2006年7月,这个标准被ISO接纳为ISO/IEC 18000-6c,成为全球通用的UHF频段的RFID标准。
至此,关于中国RFID标准的争论,尽管尘埃尚未完全落定,但是UHF频段有了一个较完善的国际标准版本可以被中国企业选用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这将影响国内的某些政府部门的政策制定动向,例如,科技部10月份进行的863计划纲领将对ISO 18000-6的硬件等的研究纳入主要课题。否定EPC的有关标准已经不太现实,现在的问题是中国是否能够制定一个可以与之媲美的标准,与EPC的标准并行。2005年12月由信息产业部成立的电子标签工作组的目标之一是建立一个UHF频段的RFID标准来代替EPC的标准。有的专家认为,EPC掌握在美国人的手中,使用EPC将被其盘剥巨额利润,而且对国家安全不利。于是,很多人提出建立中国自己的标准来替代EPC,而现实情况是建立替代标准的想法过于理想化。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没有足够的经费和技术去制定一个能与EPC抗衡的标准。
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中国开始放弃“闭关自守”的国策,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根据这项政策,中国从国外引入大量资本,扩大了就业,改造了技术,扩大了产品生产,满座了国内生产物资和日用消费品的需求、提高了进出口贸易额,甚至使中国近60%的产品出口到国外,这种使中国的经济融入全球经济的政策使中国和世界都受益巨大,大大加强了中国的国力。RFID技术也是在这几十年中进入中国的。
推动RFID的全球最大的代码/编码协会是美国统一代码协会(UCC)和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这两个协会2003年9月共同成立非营利性组织EPC Global,其前身是1999年10月1日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Auto-ID中心。Auto-ID中心以创建“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为使命,与众多成员企业共同制订一个统一的开放技术标准。旗下有沃尔玛集团、英国Tesco等100多家欧美的零售流通企业,同时有IBM、微软、飞利浦、Auto-ID等公司提供技术研究支持。目前EPC Global已在加拿大、日本、中国等国建立了分支机构,专门负责EPC码段在这些国家的分配与管理、EPC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EPC相关技术在本国的宣传普及以及推广应用等工作。Auto-ID中心以美国麻省理工大学(MIT)为领队,在全球拥有实验室。
据了解,国际上RFID在UHF频段上至少有数十种规格、协议或标准。从上述EPC的背景和实力上看,其所制定的标准EPCglobal C1 Gen2在众多规格和协议中脱颖而出,被接纳入国际标准ISO18000-6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电子标签标准工作组,先是想依靠国内的技术力量实现制定自己标准的突破。但是,目前看来在短期内定制订出一个更完善的标准是比较勉强的了。为此,有些人提出在非EPC的范围内寻找其它协议,以其为基础升格为我国的标准。与这种想法相呼应,国外有些协议的所属公司纷纷响应,为中国开放他们自己的协议,无偿提供研发至今的专利技术。
这里存在着如下一些问题:
1.既然他们在国际上没有形成主流,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么它们能够在中国立足吗?难道我们一定要使用不被业界看好的标准?
2.国内有些人避开EPC的一个理由是害怕征收专利费。但是,任何技术和标准都是在不断完善的,即使有些标准在尽力入围时是免费的,但是被接纳为中国的标准后,能够保证永远是免费的吗?即便得到允诺,将来也免费的话,那么为了使其协议升级而作的后续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谁来买单呢?如果谁都不买单,那么没有经费支持的技术和协议如何发展?
说穿了,“没有免费的午餐”,即便是我国制定的标准,就能白用吗?
中国是一个大国,如果能够自主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UHF频段的运营体系,将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其意义并不局限于保护国家利益。意义仅仅在于,能够降低RFID的价格。就像我国需要发展半导体和计算机工业那样,在国家的大力扶植下,这些领域中,我国有了一定的发展。其结果实现了中国在一些技术领域内的“零的突破”,但是“水涨船高”,并没有像预期那样缩小中国与世界先进水品的差距,只是降低了这类产品的价格,并解除了有些技术先进国家对中国在某些敏感领域内部分产品的技术封锁。
RFID中的芯片制造虽然也与半导体和计算机技术有关,但是与广义的计算机、半导体技术相比是技术门槛较低的一项技术,对国家安全并不构成威胁。所以,标准之争不应该归类于国家之间的利害冲突。
如上所述,我国改革开放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进入WTO已有5年之久(2001年12月11日),我国的经济与全球经济正在逐步融合,在诸如DVD等知识产权等的纠纷与解决的过程中,国家间的相关政府部门时有介入加以调节,但并非国家间的利害冲突。不论问题发生在与国内还是国外企业之间,国家都反对侵害知识产权。RFID也是这样,如果其中涉及到专利技术,都是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不能说是国家之间的关系。如果,有很多中国企业由于某些国外企业垄断了技术,而没有技术的企业必须付费的话,不论是中国还是那些没有技术的国家的企业都要付费,显然这是企业间的问题。
难道中国有了自己的技术标准,用户就可以免费了吗?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要大大地画上一个问号。电子标签工作组在募集会员时,制订了会员的收费标准,国内会员每年会费一万元,国外企业的年会费为十万元。企业交了会费,有了发言权,是否想把自己的技术等融入标准呢?那么他们能够是出于义务性的吗?另外,有些制定国家标准的官员们有自己的“后院”——公司,甚至官员本身在公司任职,其中还有些与国内外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在“国家利益”的大旗下面,不知有多少企业和个人利益夹杂在当中。所以,即便是以政府的名义在制定的有些标准,都要背负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在这种环境下,是否真正能够制订出一个“清洁”、“公正”、“物美价廉”的标准的确存在着重大疑问。所以,RFID的标准之争归根结底还是企业间利益,甚至个人与企业间利益之争。“肥水”尽管没有“流入外人田”,结果更多的“肥水”却流入“自留地”,对于消费者来说,无论使用哪套标准都要付费,还不见得能够得到更好的服务。
上文中,我们概述了升级为国际标准的EPC标准以及国内正在制定的标准的一些制定情况。但是,就像任何技术、任何标准都不会是完善和全面的一样,虽然目前公认EPC标准是世界上一种较完善的标准,但是还有不足之处,还要不断进行完善和补充。对于有些其他协议中的长处,EPC也没有全部包容进去。
本刊在本期刊登的专访文章《RFID产业正在进行时—— 美国Neology(纽奥奇)首席技术执行官Jeffery Zhu和销售工程师吕俊访谈录》中,援引了纽奥奇公司的一些看法。纽奥奇公司采用的是从自家制定的规格中发展起来的“撒哈拉协议”。Jeffery认为,“执行这个协议时我们的产品具有很大的优越性。例如,它的快速多标签读取, 高效的反复读取, 高确定性和可靠性在很多领域的应用都显示出了优越性. 如在车辆和交通管理时,读写器设置在8-10米之外,对以200公里以上速度行驶的汽车,可以读取汽车上安装的无源电子标签。这是EPC是做不到的,因为EPC标准的初衷主要应用于物流以及与物流有关的零售业。”
他认为中国应该有自己的标准,他说“中国首先不能够完全迎合其他某个标准。中国有这么大的市场,一旦使用了哪个标准,其使用总量要比现在的任何一个标准的都大得多。如果中国自己制定的标准诞生了,而且得到国内市场的普遍认同,由于其使用量很大,就有可能被世界标准组织所接受。”
但是同时,Jeffery并没有排除或者对抗国际标准,他认为“中国又不能摒弃国际标准,比如说在进出口贸易上,还需要兼顾全球经济的要求和需要。纽奥奇也是这样,我们的设备既要执行撒哈拉协议,又要兼容国际标准。”
总之,他强调,除了EPC之外,其他UHF频段的协议,例如他们的“撒哈拉协议”有很多的长处。EPC主要应用于物流和零售,不同的协议各有千秋。因此,标准不能一刀切,要多元化。可以按照应用领域或各自的强项来应用,做到各尽其利,各显其能。
另外,一些与纽奥奇持类似观点的国外公司,他们也希望自己的标准得到中国的认可并使之上升为中国的标准。他们强调的也是EPC的不足与自身协议的优点。
国内有些RFID芯片的生产企业希望国内有自己的标准,这样可以给中国的RFID芯片生产注入生机。
他们说:“国外制定了标准,例如UHF频段的EPC标准,我们去适应那些标准,对于我们国内半导体制造企业来说是个不利的因素。然而我们在不能与来自国外的技术标准相抗衡的情况下还是要执行国际标准。”
在中国开展业务活动的国外企业以及他们的代理商们对于中国执行EPC标准的前景充满信心,从未停止过对市场的开拓,实际上比较担心的倒是中国的技术型企业。信产部排斥EPC的意向知识为中国技术型企业在开“红灯”。
本刊在本期登载的专访报道《走自主研发之路 突破射频识别技术壁垒——记上海坤锐电子的发展之路》一文中,介绍了从事RFID硬件特别是集成电路解决方案的上海坤锐电子公司在突破射频技术壁垒自主研发UHF频段RFID芯片以及天线设计上做了大量工作,在国内UHF射频的标准的迟迟不能出台的情况之下,该公司却不顾风险力攻基于EPC标准的UHF频段的RFID芯片,并取得阶段性的成功。他们既敢于承担风险,又善于规避风险。其他有些半导体企业因为电子标签工作组对EPC一直存在非议,不敢轻取妄动。这些企业认为采用EPC标准风险太大,万一到时候中国不用EPC,自己的产品标准同国家标准不能对接,这些先期投入研发的企业可能会损失重大。但是坤锐电子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坤锐电子的副总经理朱正先生说“就算国内不采用EPC,中国是一个出口型国家,在向欧洲和美国等这些应用EPC标准的国家进行产品出口时基于EPC标准的电子标签照样能得到应用,我们对此很有信心。”
他还介绍说“现在,向美国出口之前的商品已经开始在深圳集中贴EPC电子标签,以后会逐渐转向生产厂商贴标签。其应用逐渐扩散开来,这种芯片的使用数量将大大增加。”另一方面,朱先生对国内的标准能够出台也抱好感,他很有信心地表示,他们的产品也将适应国内标准的需要。
总之,随着国际UHF标准的逐步健全与国内标准的浑沌状态的持续,已造成了“几家欢喜几家愁”的局面。中国的UHF频段的RFID标准不要再“犹抱琵琶半遮面”了。国家政府机关要在“八荣八耻”的教育当中,用“快刀”斩断那些“官商一体”的“乱麻”。当机立断为RFID开放UHF的频段,明确可以使用的标准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了,无论如何不应该让中国的UHF频段的落后状况再无限期地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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