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水中石油类测定方法的制定或出台必将给这一市场带来全新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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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类、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污染物对环境与人体健康的危害巨大,市场检测需求凸显,因此对检测方法标准的制定迫在眉睫。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征求《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如有任何异议,可于2018年6月15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生态环境部。

石油类、动植物油类作为近年来重点污染源监测项目之一。寻找一种能监测水中油污染的检测技术,是石油、水环境等污染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庞大的市场需求加快了检测技术的更新速度。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红外法则以其灵敏度高、分析物质全面的优势占据水中油检测方法的主要地位。当前,我国测定石油类的方法有红外分光光度法、紫外分光光度法、荧光分光度度法等。

作为我国环保行业测定水中油的现行唯一标准方法,红外分光光度法被广泛使用。由于其所使用的萃取剂四氯化碳被蒙特利尔公约列为淘汰物质,我国已于2003年禁止以四氯化碳作为清洗剂和干洗剂。但在《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水中油分析检测中,四氯化碳仍被使用。

为完成四氯化碳的淘汰,我国一直在研究替代的萃取剂和水中油测定方法。2017年12月,《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进行第二次修订。目前正在修订的《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使用四氯乙烯替代四氯化碳作为萃取剂。

为进一步规范水中石油类的测定方法,《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荧光分光光度法》、《水质 油类的测定 重量法》标准均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中石油类的测定,适用于污水中油类(石油类和动植油类)的测定。

通知明确指出,由于四氯乙烯纯度要求高且新修订的方法检出限高,不能满足Ⅰ-Ⅲ类地表水和第一、 二类海水石油类测定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开展其他切实可行的分析方法的研究。检测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将助推水中油检测行业迈向规范化发展。新标准的制定或出台必将给这一市场带来全新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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