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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现在媒体和各界的很多声音,都把区块链看成是技术的升级或者革命,包括一些技术专家、投资人还有官员,无论是拥抱还是质疑区块链。但区块链不是技术革命,它是记账方式的革命,大大提升了资产交易和流转的综合效率,通过各类应用的落地、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将对线上社群和线下社会产生从量变到质变的促进;并通过重塑信用、重构信任,导致生产关系的变革。
区块链是生产关系的革命,是新时代的金融武器。互联网是信息高速公路,区块链是资产高速公路。这种资产是特殊的信息,是记在账本上的信息。先进的生产关系必然带来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每一次生产关系的升级,生产力的提高都是指数级的。
其实,美国军方研发互联网的初衷,就是避免军事攻击时网络全部瘫痪而采取去中心化架构。互联网用于学术和商业初期时,也以开放、平等、自由为宗旨,鼓励全体网民共同参与、权级平等地共同创造,任何人都可以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观点或创造原创的内容,共同生产信息。但是,随着商业的发达,信息社会的确立,互联网越来越中心化,互联网巨头直接控制了信息流动的命脉和商业交易的命门,公司价值高速膨胀,但是提供信息的网民和进行消费的用户,并没有分享到这些互联网巨头的公司增值蛋糕。
区块链是一种人类大规模协作的工具,它通过经济的正向和反向激励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强协作。区块链是人类社会第一次出现了没有信任中心的控制就可以大规模协作的结构。而弱协作,就是目前大家都熟悉的商业交易、当前互联网时代的社区,人们基本上只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做交易或者贡献,很少能在没有强力的压迫下而做出自愿妥协和牺牲。
区块链并不是一定要去中心化,更多可能是弱中心化,而在商业模式上,则是去中介化,但并不需要去政府化。区块链和人类现有组织模式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它允许在去中心化的情况下实现同等高效的共识达成,并可以在此基础上通过经济激励形成强协作体。
根据以上的逻辑,区块链是对传统公司体制,甚至传统公司思维的解构、颠覆。我同意翻译中文“区块链”和“通证”名词的元道师兄的观点:让人们自愿基于通证(Token),从过去的博弈关系变成协作关系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区块链上能不能没有通证?技术上当然可以,但没有通证的区块链就没有实际的应用意义,因为根本还是要解决激励问题。但如果有了区块链,就可以通过发行通证,以通证为纽带形成激励机制,调动社区的人士与所服务的对象携手,为了某个共同目标进行协作。这就把整个社区变成一个较强的协作体,从而完全可以去做很多具有经济价值的事情,并不断迭代、创新,整个社区的经济价值和生产力价值也会指数式上升。
这显然就是生产关系的变革,对于人类社会而言,也是一个历史性的重大机遇。
互联网时代的社区,无论是BBS、博客、微博,还是微信等等,用户再活跃、贡献再多内容、等级再高,也不能分享社区和服务提供商的增值。互联网时代的消费,无论搜索、门户、游戏、文学、电商、O2O等等,商户投了再多的广告费和促销费,用户花了再多的钱,互联网巨头不断高涨的估值或者股价也和你没有一毛钱关系。
区块链时代,因为有了通证的正向经济激励,从而改变了网民与社群、消费者与服务商的关系,从传统的商业交易的用户,变成了协作关系,共同组成了强的协作体,也共同期待、促进和彼此共同的协作体,分享不断成长所带来的新价值。
回顾互联网过去20年的发展历史,按照盈利的次序,首先是金融领域,然后就是文创领域。过去和现在,很多高谈阔论互联网第一轮大泡沫的人士,只看到1999年时电商、门户、社区的烧钱,没有看到或者忘记了当时招行网上银行已经获得了大批白领和精英用户,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并直接奠定了招行的地位;也没有看到当时网上证券交易直接促进了股民方便、安全、快捷地进行交易而增长的巨大交易量及佣金。2003年后就是游戏崛起,造就了中国一个又一个的首富,碾压房地产商们。接着就是网络文学的盈利,连续成就了一批上市公司。
区块链的诞生和发展,就是要解决信用和信任的问题。这也是困扰国内金融和交易的重大的、本质性的问题,所以从金融和交易切入,应该也是区块链应用落地的先机和重大价值所在。
2月28日,国内金融行业首个基于区块链技术打造的黑名单共享平台,由苏宁金融发布。系统采用超级账本fabric联盟链技术,将金融机构的黑名单数据加密存储在区块链上,金融机构可通过独立部署节点接入联盟链,开展区块链黑名单数据上传和查询等业务。通过区块链技术,该平台实现了无运营机构的去中心化黑名单共享模式,解决了黑名单数据不公开、数据未集中、获取难度大等行业痛点,且成本低廉,有效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更保护了客户的隐私和金融机构的利益。我清华计算机系的同学是此项目的负责人。
区块链技术的基石是P2P技术,即对等网络。P2P技术在互联网商业化初期就被网民广为使用,主要用于下载数字音乐,是当年互联网的杀手应用,但是由于版权的问题,一直没有找到很好的商业模式。要解决数字音乐版权管理的难题,则需要对版权进行追踪,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版权追踪的原理,在于通过时间戳来对内容所有权进行认证,也就是利用其创建的网络对等数据库,可以注册、识别并追踪音乐作品的线上分布、明确作品具体的所有权信息,从而确保艺术家在每个环节都能得到相应的版税收入。区块链技术还可以实现创作者与受众之间的点对点交易,即作品的版权方可以省掉中间众多环节直接在区块链上分发一首歌并获得收益。相较于传统商业模式,这种搭建音乐人和观众之间直通渠道桥梁的技术手段,有益于音乐人作品的创作和推广,特别是对小众独立音乐人尤其友好。一旦区块链被大范围应用,它将会成为颠覆现有音乐产业格局的一股强大力量,且对产业链的众多环节也会带来深刻影响。
应用区块链技术本来就不必要完全去中心化,而是根据目标合理搭配中心化与去中心化手段,去解决以前无法解决的问题,但不是要替代互联网。互联网依然有很大的发展和想象空间,只是发展的加速度,相比方兴未艾的区块链,要慢。
区块链与互联网的本质区别,既不是技术发生了颠覆性的变革,也不是去中心化的问题,而是通过经济的正向和反向激励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强协作,从而实现生产关系的变革。对比互联网过去20年发展历程的加速度,区块链应用和商业的加速度,要快,可能还会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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