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系统赋能电动自行车智能监测解决方案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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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25年0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司局-消费品工业司-轻工解读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

其中新版标准主要变化第九点: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主动安全性能,新标准增加了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其中,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安装北斗模块;其他普通家用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保留北斗模块。 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故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同时,为保证符合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充分消化,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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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北斗智能监测终端

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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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功能

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

结合平台可设置电子围栏,针对限行路段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进行管理,平台时时反馈超速报警、断电报警、轮动报警、震动报警告警信息;监控电池工作状态,读取 BMS 上报的 SOC 温度等信息;如发现异常及时告警以便采取应对措施,达到对电动自行车智能化管理,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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