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业余无线电史话(二):国际电信联盟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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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信联盟的诞生(二)

 

1848年,欧洲铺设了第一条有线电报线路。起初,线路并未跨国界,信息需通过人工传递才能进一步发送。


 

这种实用且奇妙的通讯方式广受欢迎,各国认为有必要通过政府间协议规范以下内容:明确类型导线和设备的使用、执行标准操作规范、税费征收及其定期分类。


 

例如,1848年普鲁士计划将首都与边境地区连接,为此不得不与德意志邦国签订至少15项公约,以获得铺设电报线路的必要许可。所有这些公约仅在德国境内适用。


 

1849年,普鲁士与奥地利缔结了首项关于“建立和使用电磁电报以交换国家电报”的公约。十年后,真正的国际联盟才得以成立。

与此同时,1852年首条海底电报电缆成功横跨英吉利海峡,实现了伦敦与巴黎的首次直接通讯。


 

1858年,奥德电报联盟(UTAG)、柏林公约与西欧电报联盟合并,成立了伯尔尼公约。该联盟几乎实现了国际电报服务的全面标准化,1859年UTAG加入公约后,这一统一性得到进一步确认。


 

然而,各联盟继续与教皇国、摩德纳公国、挪威、帕尔马、瑞典、托斯卡纳,以及国际电报公司、地中海诸岛电报线路公司开展合作,1860年又与土耳其(包括多瑙河公国)合作。


 

萨多瓦战役后德国公约解体,UTAG的重要性逐渐下降,1872年德意志帝国成立后,UTAG解散。


 

1864年,存在两项国际公约:布鲁塞尔公约和1858年伯尔尼公约。科学的进步、有线网络的扩展和电报业务的发展表明,这两项公约已不再适应当时的需求和条件。


 

因此,为实现国际电报通信的全面标准化,法国建议各国(不仅是前公约成员国,而是所有欧洲国家)召开会议,协商缔结一项一般性条约。英国未被邀请,因为当时电报服务由私营公司掌控。


 

会议于1865年3月1日至5月17日在巴黎举行。谈判过程艰辛但取得成功,国际电报联盟(ITU)正式成立。这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由法国皇帝、瑞士政府代表率先签署,随后签署的有奥地利(匈牙利)代表、巴登大公国、巴伐利亚、比利时、丹麦、西班牙、希腊、汉堡、汉诺威、意大利、荷兰、葡萄牙、普鲁士、俄罗斯、萨克森、瑞典和挪威、土耳其以及符腾堡的代表。


 

这20个成员国成为联盟的创始国。未来数月,梅克伦堡也加入了该公约。


 

国际电信联盟诞生了,其使命是为已成熟的电报行业制定规则和标准。如今,促成ITU成立的原因依然存在,该组织“组织和调整”全频谱分配的基本目标也未发生根本变化。


 

1868年维也纳会议上,ITU成员国决定为联盟设立总部和秘书处。联盟总部设在伯尔尼,由瑞士政府管理至1948年。


 

当时仅有三名政府雇员,两名瑞士籍,一名比利时籍。尽管初创规模较小,但确立了任何政府间组织均需设立总部并拥有自有雇员的原则。

 

马伦·卢米斯的研究

 

19世纪60年代,美国牙医马伦·卢米斯(Mahlon Loomis)博士对电学产生兴趣,尝试通过电池向埋入地下的金属板通电,以促进植物生长。同时,他还试图通过放飞携带金属线的风筝,获取高层大气中的电荷。


 

他的设想是利用这种自然电源替代电池,构建电报电路。众多资料显示,他成功实现了600公里长的无线电报线路。


 

1868年,卢米斯向一群国会议员和著名科学家展示了一项无线“通信”实验:当一只风筝升空时,29公里(18英里)外另一只与电流计相连的风筝的电流会受到影响。这一发现推动了长距离无线电报的发展。


 

1880年,英国电气工程师奥利弗·亥维赛(Oliver Heaviside)在英国为首个同轴电缆申请专利。我们将在20世纪30年代再次提及他的这项发明。

 


 

1886年卢米斯去世时,他被认为有以下多项创举:

 

- 首次提出“电波”从天线发射的概念

- 首次使用完整的天线和接地系统

- 首次进行无线电报信号传输实验

- 首次利用气球和风筝架设天线导线

- 首个垂直天线(由木塔支撑钢杆)

- 首个无线电报专利

 

1883年:爱迪生与真空管

 

美国发明家托马斯·爱迪生(Thomas Edison)一生硕果累累。其众多发明包括1864年的双工电报、1877年的留声机和微音器,以及1878年的白炽灯——我们已使用超过130年的著名灯泡!


 

1883年,爱迪生还发现了真空中高温加热导体灯丝的电子发射现象,这一效应于1901年由O.W.理查森(O.W. Richardson)作出解释。他的这一发现成为电子管工作原理的基础。

 

1887年:赫兹与电磁波的本质

 

卢米斯去世的1887年,仿佛他的研究得以延续——德国物理学家海因里希·赫兹(Heinrich Hertz)进行了一系列经典实验,以探测和测量麦克斯韦方程组预言的电磁波特性。


 

在他的实验中,值得关注的是在一定距离外通过环路产生火花,其天线调谐频率可能在50兆赫左右。


 


 

1887年,赫兹证明光因其波动性质属于电磁波:与无线电波一样,可将其特性归因于振荡电荷。具体而言,振荡电荷会径向发射磁场,并以三维方式(球面波)传播。


 

即使振荡停止,辐射仍会继续传播。换言之,变化的场会产生独立传播且速度与光速相同的电磁波。


 

但赫兹对从自己的发现中获取经济利益并不感兴趣,他欣然允许一位热爱电学的意大利年轻业余爱好者——古列尔莫·马可尼(Guglielmo Marconi)进一步发展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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