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竞天择,人类社会的竞争(比如产权界定)也需要规则。
比较人类社会的众多产权界定方法比如暴力,智力,辈分,年龄,身份,劳动时间,随机获取,按需分配等等,因为历史因素或天然禀赋各异,产权界定的结果都不可能实现公平,而且常常形成“零和游戏”; 唯独“出价高低”这种产权界定的方法能够产生“正和游戏”的结果,尽管这种方法也不能达到绝对的公平。
同时,“出价高低”方式的社会成本最低,社会的“无谓损失”最小,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快速累积社会财富”(即,通过交易使得双方或多方受益)。
中国几十年来的经济改革实际上就是“竞争规则”的转变。
在社会资源中,“稀缺”是基本的事实。—— 如果一种商品用出价方式而且仅以出价方式竞争,那么就会形成“稀缺”。但,“短缺”和“过剩”则不是!“短缺”和“过剩”都是受到价格以外因素干涉的结果。—— 短缺,并非供应减少,而是价格受到了“抑制”,人们只有通过其他价格以外的方式(比如排队,摇号,通过关系)才能获取资源;过剩,也不是供给过多,而是价格被刻意地“拔高”(比如政府给予的行业补贴)所导致的销售“阻塞”。
“短缺经济”或“过剩经济”的社会,均是低效的社会。
那么,对于“短缺”或“过剩”,是否需要进行“价格管制”?
事实上,因为人具有“能动性”和“应变性”,价格管制必然造成资源的“价值耗散”;人具有天然的“趋利避害”性,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在追求“损失的最小化”。所以“价高者得”就是最佳的解决方案,而不需要无谓的“价格管制”。
全部0条评论
快来发表一下你的评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