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加快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占汽车产业比重达30%;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初具规模,智能网联汽车新车占比达到30%。
围绕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等领域,加快推进整车产能释放,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快布局智能网联汽车,构建汽车产业链生态体系。
优先将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项目纳入省、市重点工程,优先安排项目建设用地,在项目立项、规划、用地报批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给予重点支持。
加大政策扶持:
1.乘用车生产企业年度实际产量达10万辆,且达到国家发改委核准产能的60%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800万元;达到80%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
2.鼓励企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对经市科技重大创新专项立项的智能网联汽车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单个项目按不超过该项目研发投入的15%资助,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对新建的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项目,对年度产生的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按实际贷款利率的利息给予贴息补助,贴息利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20%,单个项目最长贴息期一年,贴息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4.对市域内的汽车整车企业采购本市零部件企业生产的产品,年采购额达到1亿元的,按超出1亿元部分的0.5%给予奖励;再次申报的,按采购金额较上一年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5.鼓励企业加强新技术、新车型的研发,对新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单一新车型(含扩展车型),每款车型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以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为主要变革路径的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时代加速到来,汽车产业与人工智能、大数据、新能源、新材料等科技前沿成果的深度融合发展与应用,正推动汽车产业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导领域。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多个关于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为抓住此轮变革机遇,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我市汽车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结合杭州汽车产业发展实际,市经信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14日
关于加快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培育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根据《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和《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装〔2017〕53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做大做强汽车产业规模为重点,坚持培育与引进相结合,坚持整零并举,强化集群发展,支持企业创新提升和品牌建设,围绕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等三大主攻方向,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现我市汽车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汽车产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形成具有杭州优势的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推广应用、销售服务于一体的汽车全产业链生态体系,努力把杭州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汽车研发与制造创新基地。
规模总量不断扩大。到2020年,汽车产能达百万辆规模,年产销整车60万辆以上,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10万辆以上,全市汽车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占汽车产业比重达30%;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初具规模,智能网联汽车新车占比达到30%。
研发创新显著增强。到2020年,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达到30家,全力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示范城市建设。
协同发展水平较大提升。到2020年,本地核心零部件企业具有与整车同步开发和模块化供应能力,产业协同发展体系逐渐形成,汽车零部件本地配套率达到5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产业链生态体系
围绕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等领域,加快推进整车产能释放,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快布局智能网联汽车,构建汽车产业链生态体系。
1.加快推进整车产能释放。立足现有汽车整车企业,积极推进中高端传统乘用车、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规模化生产,培育打造主流汽车品牌,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档次,不断推出高端畅销车型,着力提升整车企业产能释放。[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质监局、有关区、县(市)政府及管委会]
2.重点发展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紧盯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本地具有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细分领域,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动力电池、智能充电设施、车载光学系统、高精定位系统、车载互联终端等,制定出台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探索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运营模式,抢占汽车产业发展战略制高点。[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科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有关区、县(市)政府及管委会]
3.着力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整车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发挥零部件产品门类齐全优势,加强产业链间的产品、技术和配套协作,提高本地化配套能力,进一步推进本地化产品的应用,推进产业链的整体发展水平。大力发展汽车工业互联网,鼓励互联网企业与整车企业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深入合作,提升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水平。[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科委、市商务委、有关区、县(市)政府及管委会]
(二)着力提升创新发展水平
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健全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大汽车领域招才引智,全面提高汽车产业研发平台的整体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1.鼓励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支持整车企业加强与核心零部件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合作,攻关关键零部件及核心技术,重点支持新一代锂电池、氢燃料电池、电机、电控系统、车联网、自动驾驶、汽车工业互联网等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级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完善公共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发挥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效应,支持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建设联合研究机构,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在杭设立高水平研发、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技术转移中心。(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质监局)
3.实施招才引智工程。落实人才政策,建立重大项目与人才引进联动机制,重点实施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领域人才引进、培育及保障工程,推动汽车与信息通信、互联网等领域人才交流,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开设相关专业,协同培养复合型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高级技工。(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市科委)
(三)着力谋划重大产业项目
加强汽车产业项目的谋划和储备,积极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1.注重招大引强。聚焦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瞄准国际、国内知名整车集团,有针对性的跟踪布局,在整车项目、核心零部件、研发中心、全球总部等方面积极开展产业招商、平台招商、以商招商、精准招商等活动,补强产业短板,丰富产业生态体系。[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有关区、县(市)政府及管委会]
2.强化项目支持。优先将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项目纳入省、市重点工程,优先安排项目建设用地,在项目立项、规划、用地报批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给予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经信委、有关区、县(市)政府及管委会]
(四)着力优化发展空间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优势,按照差异化发展原则,形成“一极两翼多点”的空间新布局,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产业体系,打造国内重要的汽车研发与制造创新基地。
1.高标准构建“一极”。“一极”即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围绕现有的整车企业,发展发动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汽车电子、轻量化部件等高端零部件,吸引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资源,集聚具有关键作用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商贸物流等公共平台,不断完善区域功能,打造引领带动全市汽车产业发展的增长极。(牵头单位:杭州大江东办事处,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质监局)
2.高起点发展“两翼”。“两翼”即萧山、滨江等东南区块和余杭、下沙等东北区块。东南区块以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为重点,积极构建总部基地、新能源客车、动力电池、汽车核心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研发基地。东北区块以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余杭仁和工业园区为重点,重点构建新能源客车、乘用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基地。[牵头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及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
3.高水平建设“多点”。“多点”指在富阳、临安、桐庐、淳安等区块因地制宜构建新能源汽车客车及核心零部件等特色产业基地,推进区域联动互补。[牵头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及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凝聚推进汽车产业发展合力。各区、县(市)及有关开发区要充分发挥推进汽车产业发展的主导作用,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切实承担产业推进、要素保障、环境营造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相关项目顺利建设实施。[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有关区、县(市)政府及管委会]
(二)支持招大引强
积极谋划、培育、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围绕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核心零部件等领域,对总投资30亿元及以上独立项目,以及引进世界500强中的汽车产业企业,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有关区、县(市)政府及管委会]
(三)加大用地保障
对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核心零部件等重点产业项目,可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34号)规定,统筹保障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各区县(市)、管委会优先安排土地供应;主导产业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的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应将工业用地主要用于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的发展。鼓励优秀园区运营机构集约开发工业园区土地,搭建汽车产业发展和要素资源整合的发展平台。[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有关区、县(市)政府及管委会]
(四)加大政策扶持
1.乘用车生产企业年度实际产量达10万辆,且达到国家发改委核准产能的60%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800万元;达到80%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有关区、县(市)政府及管委会]
2.鼓励企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对经市科技重大创新专项立项的智能网联汽车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单个项目按不超过该项目研发投入的15%资助,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有关区、县(市)政府及管委会]
3.对新建的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项目,对年度产生的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按实际贷款利率的利息给予贴息补助,贴息利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20%,单个项目最长贴息期一年,贴息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有关区、县(市)政府及管委会]
4.对市域内的汽车整车企业采购本市零部件企业生产的产品,年采购额达到1亿元的,按超出1亿元部分的0.5%给予奖励;再次申报的,按采购金额较上一年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有关区、县(市)政府及管委会]
5.鼓励企业加强新技术、新车型的研发,对新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单一新车型(含扩展车型),每款车型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有关区、县(市)政府及管委会]
(五)深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持续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推进主城区公交车电动化,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汽车产品。[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城投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及管委会]
(六)强化人才支持
贯彻落实“人才新政”各项政策, 深入实施加快推进杭州人才国际化的实施意见,重视引进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加大对本市汽车产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力度;支持企业和有关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加大产业技术工人的培养,为全市汽车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市科委)
奖补资金由市财政及有关区、县(市)财政共同承担。其中,涉及到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开发区的,由市财政和当地财政各承担50%;涉及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的,由市财政和当地财政分别承担25%、75%。
如政策中资助项目与其他政策重复,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处理。
各有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抓紧制定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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