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锂电池计划落空 控股股东终止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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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展未来业务领域,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大港股份于去年10月份决定深入当前行业火热的电动汽车锂电池领域。

7月初,有媒体报道称,因金沙江资本缺乏收购资金,日本汽车制造商日产汽车已取消将电池业务出售给后者。在7月5日大港股份(002077)披露的公告中,公司证实了上述事项。需要注意的是,为什么大港股份的公告中,会出现金沙江资本的消息?

据了解,若上述收购事项成功,由大港股份与其他合作方拟成立的AESC(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ESC中国)将与金沙江资本以及第三方共同出资成立一个60亿元以上的动力电池产业基金,而该基金将服务于中国高速增长的电动车电池市场。

由于设立AESC中国需要大量资金,为此在去年10月大港股份控股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控股)还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12.5%的股权,不过鉴于金沙江资本目前已无力完成上述收购,大港股份不仅于近期宣布终止投资设立AESC中国,同时在7月8日晚间,公司还披露称,瀚瑞控股决定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无奈”终止股权转让

为进一步拓展未来业务领域,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大港股份于去年10月份决定深入当前行业火热的电动汽车锂电池领域。

大港股份的对外投资计划分几步走,首先,公司拟与港股上市公司海峡石油化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石油化工;00852)、GSR GO Scale Capital Advisors,Ltd.(以下简称技术授权公司)的股东GREEN CONCEPT GLOBAL LIMITED、SONNY WU共同投资设立AESC中国。

据了解,AESC中国拟注册资本高达30亿元,其中大港股份以现金出资15.3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海峡石油化工以现金出资8.7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9%;技术授权公司股东以技术授权公司全部股权出资6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为了能够筹得此次巨资,大港股份于去年10月21日公告披露,其持股比例为48.97%的控股股东瀚瑞控股,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份7254.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5%。

而在AESC中国设立后,其将出资20亿元、金沙江资本及其引荐的第三方出资40亿元,三方将共同成立一个60亿元以上的动力电池产业基金,而该电池产业基金将与金沙江资本及其引荐的第三方共同投资设立AESC镇江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将投资建设年产20GWH三元锂电池及研发基地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AESC中国与金沙江资本的合作基础是,金沙江资本需要收购包括日产汽车旗下电池子公司汽车能源供应公司(以下简称AESC)和日产位于美国和英国的电池生产业务以及部分日产位于日本的电池开发和工程业务,运用日产AESC电池技术,进行锂电池生产基地的投资,服务于中国高速增长的电动车电池市场。

不过,上述合作事宜在酝酿多时后,大港股份于7月5日披露了终止此次对外投资的公告,“终止”的原因之一是金沙江资本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交易,日产汽车已正式宣布取消了向金沙江资本出售电池业务单元Automative Energy Supply(AESC)的交易。

另外,大港股份还表示,在AESC中国方面,由于涉及到法律、外管、国资审批等因素,境内投资备案、许可等手续迟迟未能取得。同时未能就出资时间、交易条款、后续发展计划等方面的具体事宜与相关方达成一致意见,对外投资正式协议尚未签订,AESC中国尚未成立。

基于上述两点原因,大港股份决定拟终止上述对外投资事宜。7月8日晚间,大港股份公告表示,由于此次对外投资事项终止,其控股股东也决定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这也意味着,公司进军锂电池领域的计划暂时落空。

➤公司正处于产业转型期

当前大港股份正处于产业转型时期,2016年之前,大港股份原本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在2015年经历了业绩大幅滑坡至亏损后,公司于2016年收购了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科半导)100%股权,由此公司进入了集成电路测试领域,并且形成了双主业的格局。

从公司进军集成电路领域以及拟在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的布局动作中,不难看出的是,新兴产业是公司转型的方向。

事实上,布局新兴产业能够给上市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这一点从“毛利率”可以看出。

据了解,2017年大港股份的公司房地产及园区开发业务的毛利率为10.15%,而集成电路测试业务的毛利率为51.87%,且这一毛利率还较2016年下降了11.57个百分点。2017年,艾科半导体实现净利润1.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是3363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寻找新兴产业项目的过程中,大港股份似乎对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颇为“看好”。

除了上述公司的拟对外投资外,早在2016年6月,大港股份就曾与7家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大港股份出资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的5%。

该合资公司主要是为了投资锂电池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0亿元,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30亿瓦时的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新能源储能电池系统。

此外,该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商用车、乘用车、特种车等新能源电动车领域及与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配套的储能系统领域。其中,将形成20万辆新能源汽车配套能力和至少1GWh储能系统生产能力。

彼时大港股份表示,其投资该项目,是公司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尝试,获取可期的投资收益。

那么,在此次对外投资事项终止后,在未来寻找新兴产业项目时,公司是否会将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内的项目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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