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欧美地区5G通信技术及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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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5G通信技术及发展情况

(一)5G通信简介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无线通信以每10年一个周期的进度经历了从1G-4G的变迁。 1984年,基于模拟蜂窝技术的1G无线通信出现。1990年开始,2G主流技术标准 GSM 和CDMA One相继发布,全球进入数字通信时代;2000年,国际电信联盟(ITU)将WCDMA、 CDMA2000、TD-SCDMA以及Wi-MAX确定为3G的四大主流无线接口标准;2010 年,TDD-LTE和FDD-LTE两种制式下的4G技术开始成熟并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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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表格标题1G-5G移动通信演进过程

5G,即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也是4G之后的延伸。目前业界还未从技术上对5G下定义,5G技术还处于早期阶段。行业对5G的研究重在关键性技术和相关标准的制定和统一。5G与4G、3G、2G不同,5G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无线接入技术,也不是几个全新的无线接入技术,而是多种新型无线接入技术和现有无线接入技术(4G后向演进技术)集成后的解决方案总称。从某种程度上讲,5G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融合网络,是传输速率可以达到10Gbps的移动通信技术。

5G并不会完全替代4G、WiFi,而是将4G、WiFi等网络融入其中,为用户带来更为丰富的体验。通过将4G、WiFi等整合进5G里面,用户不用关心自己所处的网络,不用再通过手动连接到WiFi网络等,系统会自动根据现场网络质量情况连接到体验最佳的网络之中,真正实现无缝切换。

1. 5G标准

图 1  5G标准研究计划

图 2  ITU、3GPP组织架构

制定全球统一5G标准已成为业界共识,推进组将与国际产业力量密切合作,在ITU和3GPP框架下,同步开展面向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应用的全球统一5G技术标准研究。3GPP确定最早的5G无线标准要在2018年6月才完成,5G标准化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启动R15为5G标准,于2018年第二季度完成;第二阶段启动R16为5G标准,于2019年12月完成。

5G NR构架演进分为:NSA(非独立组网)和SA(独立组网)。2017年12月2日,3GPP 5G NSA标准第一个版本正式冻结。这是NSA第一个版本,意味着3GPP第一个5G标准终于出炉。2018年6月,SA版本将会冻结。

2. 5G频谱

频谱资源是移动通信的命脉,是血液,所有的移动应用和服务都得靠它。从1G到5G,频谱分配是任何一代移动通信成功的关键,关系着全球漫游和产业链规模效应。1G到4G的频谱几乎都是独享的,而到了5G时代,频谱资源的利用将走向共享。

5G拥有三大场景,其中增强型移动宽带eMBB场景面向高、中、低频段开展;高可靠低时延通信uRLLC场景面向高、中、低频段开展;大规模机器通信mMTC场景面向低频段开展。低频段具备良好的无线传播特性,用于广覆盖,但带宽有限;中频段通常部署于城区,以提升网络容量;高频段覆盖范围较小,但带宽充沛。不同频段范围具有不同的特性,任何一个频段范围都不能满足5G的全部需求。

图 3  5G候选频段比较

5G频谱方面,中国、美国、韩国、日本、欧盟、德国和英国等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均已为 5G确定频谱。美国以高频段频谱为主,中国、日本和韩国将同时使用中、高频段。韩国2018年平昌冬奥会期间将在26.5-29.5GHz频段部署 5G 试验网络。欧盟将同时在低、中、高频段部署 5G 网络。目前中国已经确定使用中频段,高频段正在征求意见中。未来,毫米波还将成为国际5G竞争焦点所在。针对国内6GHz以上频段后续工作,工信部无线管理局将重点开展相关兼容性研究,加强与民航、广电、交通、气象、航天、军队等众多部门协调,对于卫星间、卫星固定(地对空)更要立足于全球角度去考虑,及早明确中国毫米波观点,推动全球或区域频率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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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世界主要国家5G进展情况

3. 5G关键技术

按照我国《5G概念白皮书》的说法,5G主要用于连续广域覆盖、热点高容量、低功耗大连接和低时延高可靠等四大应用场景。同时,结合5G关键能力与核心技术,提出由“标志性能力指标+一组核心关键技术”共同定义的5G概念。其中,标志性能力指标为“Gbps用户体验速率”,一组关键技术包括大规模天线阵列(Massive MIMO)、超密集组网、新波形和多址、全频谱接入和新型网络架构。

图 4  5G典型场景与关键技术,Source:IMT

“Gbps用户体验速率”的标志性能力属于目标,而关键技术就是用来达成目标的手段。大规模天线阵列是提升系统频谱效率的最重要技术手段之一,对满足5G系统容量和速率需求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超密集组网通过增加基站部署密度,可实现百倍量级的容量提升,是满足5G千倍容量增长需求的最主要手段之一;新波形和多址技术通过发送特定信号的叠加传输来提升系统的接入能力,可有效支撑5G网络千亿设备连接需求;全频谱接入技术通过有效利用各类频谱资源,可有效缓解5G网络对频谱资源的巨大需求;新型网络架构基于SDN、NFV和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可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的更灵活、智能、高效和开放的5G新型网络。

增加带宽是关键,由此而产生的毫米波、微基站、大规模MIMO、波束赋型等都是顺理成章的技术趋势。只要把基站做得足够小,其服务范围变窄了,单个用户获得的资源就能足够大,速度就可以提高到足够快。所以说,5G的任何一项关键技术都不会有革命性的突破,其上千倍综合能力的提升,更多地是来自移动网络的重新布局。

(二)5G通信产业链及商用进展

5G 的商用将催动通信行业升级换代,移动通信行业产业链条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重要环节:(1)网络规划设计(前期技术研究及网络建设规划);(2)无线主设备(核心网、基站天线、射频器件、光器件/光模块、小基站等,无线配套、网络覆盖与优化环节开始布局);(3)传输设备(无线设备后需要有线传输链接,紧跟其后的包括光纤光缆、系统集成、IT 支持、增值服务等);(4)终端设备(芯片及终端配套);(5)运营商;(6)PCB/CCL 产业链(用于基站射频、基带处理单元、IDC 和核心网路由器等);(7)介质波导滤波器(基站射频)。

图 5  5G通信产业链梳理

面对新一轮移动通信技术更迭的重大机遇,主要国家及相关企业纷纷提前加大5G研发投入,积极引导技术发展,争夺5G发展主导权,加速5G正式商用时间,争取在新一轮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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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全球主要国家5G正式商用时间表

(三)发展通信技术的重大战略意义

在移动通信业务量爆炸式增长的背后,频谱资源作为实现信息无所不在的载体和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稀缺资源,面临着巨大的缺口与压力。为了在国际博弈和竞争中获取有利地位,加快5G网络试验和商用的进程,各国纷纷着手为5G谋划频率资源。在5G时代到来过程中,通信产业、计算和芯片产业、云计算产业、物联网产业以及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厂商环环相扣,形成了不可分割的紧密关系。5G将在2020年之后逐步规模应用,成为连接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基础通信方式,突破5G核心技术对保障网络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发展5G通信技术 是实施“网络强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信息基础设施,更是发展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高地”。 

二.欧美国家对通信领域的发展考虑及行动

(一)美国:5G战略性突显,重要性远超前代网络

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在积极争夺5G的控制权,都制定了明确的计划去争取尽早建成和商用高水平的5G商用网络,以便在全球5G产业链中占据优势。美国提出计划在2019年下半年展开5G网络商用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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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  美国对5G通信采取的行动措施

2016年7月15日,美国白宫宣布启动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学(NSF)启动“先进无线通信研究计划”(PAWR),将投资4亿美元支持5G无线技术研究,以保持美国在无线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

按照这项“先进无线研究计划”,美国将在未来7年建设4个小城市规模的5G无线技术测试平台。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将从2017财政年度开始提供总计5000万美元的建设费用;英特尔、三星等20多家公司及有关协会则相应投入总计3500万美元的建设费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还将在未来7年另投入3.5亿美元支持利用这些平台开展的学术研究。

2018年1月29日,一份名为《Secure 5G—The Eisenhower National Highway System For Information Age》的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文件流出,引起业内外一片哗然,随后,路透社、华尔街日报、CNN等多家海外媒体纷纷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该文件进一步指出,美国政府将5G网络的地位提升到了国家安全的高度,并计划在三年内建成一张安全可靠的全国覆盖5G网络。此文件的曝光,说明5G网络的战略地位在全球主要市场正在逐渐显现,全球5G网络的建设进度有提速的可能性。

2017年2月,美国行业协会5G Americas和韩国5G论坛宣布签署了一份合作备忘录(MoU),旨在进行下一代(5G)移动通信技术的合作。合作双方目前正在与包括欧盟5G PPP、日本5GMF以及中国IMT-2020(5G)推进组在内的三个全球机构合作,建立一个一年两次的“全球5G 大会”(Global 5G Event)。

AT&T和Verizon是美国最大的两大移动运营商,在各项业务上展开激烈竞争,正在紧锣密鼓准备部署5G网络,两家公司都在争夺成为第一家在美国推出5G服务的运营商。2017年,Verizon宣布,2018年底之前将会在美国三到五座城市推出5G网络服务。Verizon目标是在2020年在美国正式推出5G商用网络。2018年1月,AT&T宣布,2018年底之前将在美国12个城市推出5G网络商用服务。这意味着美国消费者只需要不到一年时间,就能够体验5G移动宽带服务。2018年2月,AT&T宣布首批推出5G的三个城市,分别为亚特兰大、达拉斯、韦科,未来几个月将会宣布其计划部署的其他城市。AT&T表示计划在明年初加入更多支持5G的移动设备和智能手机。

美国高通已经研发完成兼容5G网络的基带处理器芯片,并且完成了手机通信试验,高通还对外公布了5G通信技术的专利授权费标准。预计2018年,将会有第一批手机厂商推出5G手机。

2017年11月,苹果正在和英特尔合作,共同开发5G手机,该产品将使用英特尔的5G基带处理器。

(二)欧洲:由欧盟带头推进5G商用,各成员国纷纷响应

欧盟认为,5G是其在全球市场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性资产。推出5G行动计划恰逢其时,5G网络部署需要欧委会、成员国和业界各方的积极合作。自欧盟委员会2016年9月份公布5G行动计划(每个成员国至少确定一个主要城市到2020年底可以实现5G商用)后,原本低调的欧洲各国纷纷发布了推动5G部署的计划。

意大利政府在2016年11月于罗马举行的第二届5G PPP大会上宣布,将在北部、中部、南部的5个城市率先部署5G网络。2017年3月意大利政府发布5G实验声明,在5个城市(Milan, Prato, L’Aquila, Bari and Matera)做5G实验局,频段为3.7-3.8GHz,年中与运营商明确计划,年底启动实验局的建设。

2017年2月,奥地利政府发布了一份白皮书,宣布奥地利要做欧洲5G的先锋和领导者,政府对各个运营商提出很高的要求,并在政策上提供支持,如3.5G频段正在清理,并考虑频谱拍卖事宜。奥地利政府已经批准成立一个5G指导小组的计划,这个小组将由总理办公室、经济部、基础设施部和财政部的代表组成,包括各部门秘书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他们将在2017年12月底之前为政府准备一个5G战略,使奥地利成为欧洲5G开发领先的国家。

英国政府则希望自己成为5G的全球领导者,正在积极为5G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英国政府在确定布里斯托尔作为英国第一个5G测试城市后,于2017年3月8日发布了《下一代移动技术:英国5G战略》报告,为英国的5G商用定下基调。英国财政大臣Philip Hammond宣布英国将打造一个新的全国5G创新网络,用于测试5G应用,同时计划在今年晚些时候推出一系列地方项目,以加快全光纤宽带的市场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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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 欧洲对5G通信采取的行动措施

1. 欧盟:政府出资牵头,民间企业组织参与

2013年12月,欧盟签署了“5G Infrastructure Association”并建立 5G合作项目框架——5G PPP。其中欧盟出资7亿欧元,由工业界至少配套出资30亿欧元,共同推动5G的研发和部署。随后三年中,欧盟与巴西、中国、日本和韩国分别签署了5G合作研发协议。

2016年9月14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布了5G行动计划( 5G for Europe: An Action Plan)。本次5G行动计划的正式公布,意味着欧盟进入试验和部署规划阶段,同时也被视为对早先美国公布5G计划的一个回应。

相比于美国细节不明的测试,这个行动计划给出了比较完整的时间表:2017年3月公布具体的测试计划,并开始测试。年底之前制定出完整的5G部署路线图;2018年开始预商用测试;2020年各个成员国至少选择一个城市提供5G服务;2025年各个成员国在城区和主要公路、铁路沿线提供5G服务。

同时,受到美国FCC对mmW频段划分方案公布的影响,欧盟也在推动频率划分的尽快明确。具体目标是,在2016年年底之前提供临时频率供测试使用,测试频率需要同时包含1GHz以下、1~6GHz和6GHz以上。在2017年年底之前确定6GHz以下和毫米波的频率划分以支持高低频融合的5G部署。

标准方面:强调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支持不同的应用场景;同时强调,为了支持跨行业应用,建议在2017年年底之前找到合适的垂直行业合作伙伴共同推动标准制定。

此外,该计划还建议5G网络设计和部署时降低市场进入门槛,鼓励更多的创业公司参与并创建新的生态环境。

5G公私联盟协会(5G Infrastructure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5G PPP)是2013年12月由欧盟委员会(EC)正式宣布成立,计划于2014~2020年投入14亿欧元,深入研究5G通讯基础设施的解决方案、架构、技术以及标准等。

5G PPP联盟成员包含Ericsson、Alcatel-Lucent、Nokia Solutions and Networks、Deutsche Telekom、Portugal Telecom、Telecom Italia、华为等大厂。

2015年7月1日,欧盟Horizon 2020框架5G旗舰项目5GPPP(5G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宣布项目第一阶段正式启动,该事件标志欧洲5G研究达到一个新的里程碑。

2016年6月,欧盟5GPPP(5G公私合资合作研发机构)发布白皮书《对5G架构的观点》(“View on 5G Architecture”)。该白皮书总结了欧盟5GPPP的16个项目在过去一年中的研发成果(涉及从5G物理层架构到总体架构、5G逻辑与功能架构、5G网络管理、5G软件网络与技术等各个领域)及共同点、趋势,并提出为最终满足5G需求所需解决的挑战性问题,最后讨论了通用的5G参考框架对于5G标准化的影响。接下来,欧盟5GPPP 5G架构工作组将依据该白皮书研发一个通用的5G参考框架,而且在研发出来后,还会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完善该框架。

参与该白皮书编写的包括Nokia贝尔实验室(欧盟5GPPP 5G架构工作组主席单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欧盟5GPPP 5G架构工作组副主席单位)、爱立信、IBM、三星、Fraunhofer希赫兹研究所、NEC、伦敦大学大学学院、西苏格兰大学、罗马大学、帕德博恩大学、科尔切斯特大学、布里斯托大学等。

2017年6月1日,5G PPP第二阶段项目启动,在参选的101个新个项目中有21个项目入选。

2018年1月31日,欧盟发布了 “地平线2020”(Horizon 2020)2018-2020年计划,该计划共包含“5G LTE”在内的7个5G研究项目。

据了解,“5G LTE”项目重要研究方向之一是改善频谱使用方式,探索移动通信网络尚未用到的新兴频谱资源,如100GHz以上的太赫兹频段,包括可见光通信。同时,对5G业务需求进行区分,研究广播/组播、频谱共享、授权频段及非授权频段的用频优化等问题。

此外,“5G LTE”项目还包括使5G网络演进成“OTT类平台”、能耗至少降低到5G早期网络的十分之一等目标。

2. 英国:旨在脱欧后成为5G的全球领先者

2017年3月,英国文化、媒体与体育部(DCMS)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下一代移动技术:英国5G战略》,旨在尽早利用5G技术的潜在优势,塑造服务大众的世界领先数字经济,确保英国的领导地位。

2017年11月,英国政府重磅发布《英国数字战略2017》,是英国继《工业战略》之后针对数字经济发展提出的更全面更深入的规划。《数字战略》旨在对英国脱欧后适应未来经济发展,打造世界领先的数字经济和全面推进数字转型提出具体部署。英国希望,到2025年将数字经济对经济的贡献值从2015年的1180亿英镑提高到2000亿英镑。英国旨在2020年前实现全国范围的4G网络覆盖和超高速宽带,并将投资十亿英镑用于发展下一代数字基建,包括全光纤网络和5G网络。

2018年3月20日,英国政府正式启动首轮5G频谱拍卖程序。这意味着英国在5G发展方面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据悉,O2、3公司、EE和沃达丰这四家英国大型移动运营商都将参与竞拍,另外一家是Airspan频谱控股公司。Airspan隶属于美国母公司,是一家小基站和长途技术公司。该集团不久前斥资购得爱尔兰的大批移动频谱。有分析人士认为,该公司此番又积极参与英国频谱拍卖表明其有意在欧洲移动市场大展拳脚。

英国政府在科技领域集中发力,希望借助科技引领策略,带动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而5G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2018年 3月,英国政府宣布分配2500万英镑资助5G试验,共有6个项目得到这笔资金支持,分别获得200万到500万英镑的经费。该笔资金是英国政府《数字战略》中划定的10亿英镑资金的一部分。这些项目将探索5G带给农村社区、旅游、医疗保健、农业、制造和自动驾驶汽车的好处。其中两个项目将重点关注5G在农村社区的影响,包括使用无人机和其他自动农用车,并通过5G网络提供BBC无线广播。布里斯托尔和巴斯的智能旅游项目将在主要景点探索使用AR和VR。利物浦的5G测试平台将测试利用新技术进行患者监测、老年人孤独管理、独居人员援助以及促进医院与社区间的沟通。

3. 德国:致力于成为5G网络及应用的领导国家

5G网络是实现社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技术,是未来千兆比特网络的核心组成部分。2016年秋,德国政府启动了“德国5G网络倡议”,首次提出了一系列快速完善5G基础设施的措施。在此基础上,2017年7月,德国联邦交通和数字基础设施部发布《德国5G战略》。德国致力于成为5G网络及应用的领导国家,主要措施包括:全面优化现有实验场的基础设施条件;建立起可持续性的竞争市场,设计出更多人性化的5G网络应用;更多借鉴世界各国的经验和知识,并与其他国家合作。《德国5G战略》介绍了落实5G战略的五个行动领域:加强5G网络输出,装备和完善5G网络所需频率,加强电信产业和5G网络应用产业的合作,进行更加协调、更加有针对性的研究,实现5G网络城镇村全国覆盖。

德国致力于成为5G网络及应用的领导国家。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全面优化德国现有实验场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数字化基础设施条件使其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最晚到2020年,德国政府应当为实现5G网络应用创造好条件。

德国政府和经济界不仅在扩建移动通信网络方面达成了一致,而且都认可应当首先彻底增强光纤网络的性能并接入无线网络基站,这样才能保障未来城市和乡镇地区的网络供应。德国政府的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5G网络的全面覆盖,增强中心城市和乡镇地区的移动网络供应能力,甚至于联邦高速公路、州际公路、ICE(InterCity Express)火车道路以及较宽的水路都要覆盖5G网络,充分利用千兆移动网络基础设施的潜力。

德国要成为5G网络领导国家,还需要建立可持续性的竞争市场,增强相关创新能力,设计出更多人性化的5G网络应用。创业企业、中小企业应及早加入到5G网络发展进程中来。

德国还将更多借鉴世界各国的经验和知识,同时以经验丰富的成熟伙伴国家身份,在现有经济和科研合作框架下与世界各国一道增强5G网络的联通性。因此,各国应需共同拓宽5G网络,开发5G网络应用,挖掘产品市场潜力。

三.欧美国家对我国发展通信领域的限制措施

(一)美国对我国通信发展领域的限制措施

1. 特朗普政府考虑5G网络国有化

2018年,继美国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限制华为进入美国市场之后,美国政府又掀起一场“中国威胁论”。美联邦政府一名高级官员2018年1月28日证实,美国政府希望建立安全的5G网络防范中国,并与业界合作探索出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目前该提案仍处于讨论阶段,估计要6-8个月后才会提交特朗普。一旦特朗普统一这项提案,美国将创下史上第一次将私有基础设施国有化的纪录。

备忘录称,美国需要一个更加强大的5G网络,来为诸如无人车和VR这类新兴科技保驾护航,同时应对中国黑客对于美国经济和网络完全的威胁。文件提到,这也是对抗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的网络武器。文件还对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主导地位表示忧虑,并将之用作提出此史无前例建议的理由。文件甚至还建议,美国若建成一个安全的5G网络,可以向新兴市场出口,保护民主盟友免受中国影响。

来自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一名高级官员的某份幻灯片文件和备忘录已提交特朗普政府多个部门的高级官员评估。文件称,美国有必要在3年内打造一个集中化的国家级5G网络,提出两个建立全国5G网络的办法:一,由政府斥资兴建5G网络,并租赁给AT&T、Verizon、T-Mobile等网络运营商使用,将过去一向由民间打造的基础设施国有化,若此举成真将创下先例。二,由多个网络运营商合作兴建5G网路,并依据市场机制决胜负。熟悉文件的消息人士称,官员们主力推动方法一,因为只有一个完全国有化的网络才能防止中国的渗透。

2. 美对华为、中兴制裁

2011年,中兴和华为两家公司投标赢得美国第三大电信设备商Sprint超级大单之后被美国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拒绝。

2012年,美国又以华为、中兴违反美国337条款为由发起调查,并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禁止美国电信运营商采购华为、中兴等中资企业的电信设备。

2016年3月,美国商务部表示,中兴违背了“美国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利益”,并对中兴实施贸易制裁,将中兴列入黑名单。该名单禁止美国公司向伊朗提供一系列受限产品,其中包括计算机、软件和电信设备。

中兴在承认违背了美国针对伊朗的制裁,将产品从美国运到了伊朗,幷在接受美国联邦调查时对此事件撒了谎后,美国政府对其开出12亿美元罚单。除了中兴之外,美国商务部也在调查华为在叙利亚、古巴、伊朗和苏丹的业务来往。

2017年底曾传出华为将与AT&T结盟,于美国销售华为手机,但2018年初该合作计划临时喊停,被爆是美国政府担心危及国家安全而展开调查,双方结盟遇阻。事实上,早在2012年时,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即曾以国家安全为由,建议美国企业不要采用华为与中兴的设备及服务。

2018年1月,德克萨斯州共和党人迈克尔?康纳韦(Michael Conaway)发起提案于1月9日提交给国会。为了能让众议院对这项提案进行投票,它首先需要得到监督和政府改革委员会的批准。如果这些步骤顺利通过,它会被移交给参议院进行投票,最终由总统签署成为法律。他正在领导对所谓“俄罗干预美国选举”事件的调查。该法案是在过去针对华为和中兴的相关法令基础上提出的,其中包括2013年禁止中兴向美国政府机构销售其产品。2017年,美国政客还曾递交过一份提案,限制五角大楼向中国或俄罗斯通讯服务供应商购买任何设备。

3. 对华高科技出口管制政策

现行美国出口管制政策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管理军用项目,即军火和防务技术、武器、产品和服务的输出。《武器出口控制法》是管理该项目出口管制的主要法律。这类项目的审批主要由国务院负责。第二部分管理民用部分,重点是所谓的“两用”项目,即既可以用于民用目的,也可以用于军用目的的技术和产品的出口。

“两用”出口管制的法律基础是1979年颁布的《出口管理法》(EAA, P.L. 96-72)。由于《出口管理法》已于2001年8月过期,目前“两用”出口管制的法律基础是《国际突发事件经济权力法》(IEEPA,P.L. 95-223)对美国总统在突发紧急情况下的特殊授权,但《出口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仍然适用。负责“两用”出口管制的是美国商务部下属的产业和安全局(BIS)。为执行“两用”出口管制,美国商务部颁布了《出口管理条例》(EAR,15 CFR 730-774),其中包括《商业管制目录》(CCL)。《出口管理条例》是研究美国“两用”出口管制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出口管理条例》对于“出口”的定义很宽泛,即使是双边投资中的技术合作都有可能触犯“出口”管制的规定。因此,《出口管理条例》建立的“两用”出口管制制度的潜在影响远超国际贸易领域。

军民两用品清单主要包括10个大类,分别为:①核材料、设施政策与设备;②材料、化学、微生物、生化毒素;③材料处理技术;④电子技术;⑤计算机技术;⑥通讯与信息安全技术;⑦传感与激光技术;⑧导航或航天技术;⑨海洋探测技术;⑩推进系统、空间探测技术及相关设备。

两用品管制清单基本上与“瓦森纳安排”的9类平衡,但增加了核材料、设施及设备;包括了“澳大利亚集团”清单中的材料、化学、微生物、生化毒素。“商品管制清单”共有472个出口管制分类编号、约2400个物项,其中有158 个出口管制分类编号与“瓦森纳安排”的管制清单中的物项相同;有97个出口管制分类编号与“核供应国集团”的管制清单中的物项相同;有108个分类编号与“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管制清单中的物项相同;有16个分类编号与“澳大利亚集团”的管制清单的物项相同。美国单边控制是139个物项。根据美国商务部《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以上管制清单内的产品或技术出口都要事先向商务部申请出口许可证。

2015年5月5日,美国商务部产业与安全局(BIS)发布联邦纪事公告,宣布修改《出口管理条例》(EAR),将总统确定不再纳入军品清单(USML)第12类的测距仪及消防、光学、制导与控制设备纳入商业管制清单(CCL)的“600系列”。

4. 发起贸易战威胁,对中国输美商品加税

2018年3月22日,特朗普在白宫签署"中国经济侵略"总统备忘录,依据“301调查”结果,宣布对一系列中国货物征收进口税,每年税额约600亿美元,以惩罚中国对美国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盗窃。特朗普在白宫表示,他把中国视为朋友,还对中国***习近平表示了尊重。但是他说,中国对美国有着史上最大的贸易顺差,并批评中国盗窃美国知识产权。

特朗普政府计划对每年高达600亿美元的中国输美产品征收25%关税,尤其瞄准机器人和高速列车等产品。与此同时美国还加大力度阻止中资进入美国的战略行业。

5. 考虑动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遏制收购

2018年3月27日,美国考虑动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遏制中国在美收购敏感技术。美国财政部官员在制定计划,明确将禁止中国企业投资哪些行业,比如半导体和5G无线通信。今年2月,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就指出,去年夏季特朗普启动对中国知识产权调查后宣称“这仅仅是个开始”。特朗普政府一直在考虑援引常用于实施制裁的《国际紧急状态经济权力法》。而美国对5G等敏感技术的关注最近就体现在反对博通收购高通中。华尔街见闻此前提到,在介入博通收购高通交易时,美国财政部明确表示,华为在开发5G方面是有威胁的竞争对手,博通收购高通的结果是中国可能发起强有力竞争,中国企业主宰5G“将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相当负面的后果。”美国商务部长罗斯的访谈确认了美国将展开行动限制中国投资。

美国政府正在考虑加强美国外资审议委员会(CFIUS)的作用。该委员会负责从国家安全角度审查外资对美国企业的收购。

CFIUS由财政部负责运作,委员会中有九名常任委员,其中包括来自国防部、司法部、国土安全部、商务部、国务院与能源部的代表。CFIUS小组行事神秘,他们就某一协议做出决策后,通常不会发表看法。

(二)欧洲对我国发展通信领域的限制措施

1. 欧洲对华高科技出口限制

2015年10月12日,欧盟委员会批准更新《欧盟两用品出口管制条例》(EC No.428/2009)的管制清单。此次更新基于2014年多边出口管制机制的管制清单变化,共涉及100余个品目修改,目的旨在符合国际安全义务、提高政策透明度、维护欧盟出口行业竞争力和便利出口管制部门管理。此次清单更新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强了对机床、航空技术、飞机折叠翼系统、宇航设备和民用无人机等相关产品的管制;二是取消了相关加密信息安全产品的管制。

2. 欧盟签署《瓦森纳协定》,受制于美国

欧盟27个成员国中已有21个签署了《瓦森纳协定》。《瓦森纳协定》虽然允许成员国在自愿的基础上对各自的技术出口实施控制,但实际上成员国在重要的技术出口决策上受到美国的影响。 

中欧高技术合作受制于美国。由于美国是全球唯一的超级大国,欧盟及其成员国在各方面都会受制于美国,特别是在中欧高技术领域的合作,而《瓦森纳协议》正是欧美共同战略利益和政治理念的鲜明体现。2004年,捷克政府曾批准捷克武器出口公司向我国出售10部总价值为5570万美元的“维拉”雷达系统,但在美国的压力下,取消了这一合同。2006年,我国与意大利阿莱尼亚空间公司曾签署了发射意卫星的合作协议,但由于美国的干预,意方不惜经济和信誉损失而最终取消了合作协议。

3. 欧盟《1334号法令》,延续《瓦森纳协定》

欧盟理事会在2000年通过了《1334号法令》,将《瓦森纳协定》的机制贯彻到欧盟高科技出口贸易方面,欧盟《1334号法令》确定的控制出口清单同《瓦森纳协定》没有太多区别。《1334号法令》共8章22条,规定了出口控制的范围,主管部门,控制物项的变更、海关程序,行政合作和控制措施等,该法令规定附有军民两用品和技术清单,涉及核材料、技术与设备;材料、化学品、“微生物和有毒物品”;材料处理;电子;计算机;电信和“信息安全”,传感和激光;导航与电子;船舶;推进系统、航天器及 其相关设备等共10大类。对于不在清单上的项目,如果被认为与核、生、化武器的生产、储存、试验、操作、维护等有关,或接受国正接受武器禁运,也必须取得授权。这项法令后来经过多次修订,目前成为对华高科技出口管制的主要“指导性文件”。 

4. 欧盟反垄断法,监管跨国企业并购

欧盟委员会是专门负责实施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委员会下设23个总局,竞争总局(DGIV, 第四总局)具体负责竞争事务。竞争总局共有近四百名工作人员,其中近半数是专家,主要是律师和经济学家。欧盟委员会反垄断法的职权主要包括调查权、制止权、处罚权。调查人员在当地法院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搜查公司负责人的车辆和住所、对企业雇员进行审问、查阅企业资料等的方式进行调查,可见欧盟在反垄断调查时的调查权限是较大的,并且因为有法院的许可,带有一定的强制性特点又保证其程序的合法性。欧盟的制止权则因案件的不同而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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