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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将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预计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自去年以制造业为主17%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6%,今年又大幅降至13%,企业、学者感叹这次减税力度之大,呼声一片大好!
但是,这原本是对企业的一项重大利好政策,却让一些企业很困扰——客户借此提出降价3%!
对此,有些销售第一反应是客户要求降价3%,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但仔细算了算,又觉得简单粗暴的降价3%好像又不太对。
下面我们来好好算一算:
假设企业采购成本100元,成交价120元,按16%增值税税率,进项缴税为100*0.16=16元,销项缴税为120*0.16=19.2元;实际进销项抵扣后,纳税额为19.2-16=3.2元,实际利润为120-100-3.2=16.8元。
如果不给客户降价,增值税税率下调为13%,进项缴税为100*0.13=13元,销项缴税为120*0.13=15.6元;实际进销项抵扣后,纳税额为15.6-13=2.6元,实际利润为120-100-2.6=17.4元。这意味着,相较于16%的增值税,下调3%增值税后,少缴纳的0.6元税钱就是利润。
但是,如果给客户整体降价3%,则成交价为120*(100%-3%)=116.4元,按13%增值税税率算,进项缴税为100*0.13=13元,销项缴税为116.4*0.13=15.132元;实际进销项抵扣后,纳税额为15.132-13=2.132元,实际利润为116.4-100-2.132=14.268元。
整体降价3%比原来未减税时(16%)少赚了16.8-14.268=2.532元,利润减少了15.1%;相比下调税率后少赚了17.4-14.268=3.132元,利润减少了18%!
如此一算简直让人大跌眼镜,究其原因所在,这是因为企业在给客户降价的情况下,如果自身供应商没有同时降价,那么企业利润将损失15%-18%,远远不止价格下降3%那么简单。所以,买卖有风险,降价需谨慎。
虽然增值税税率即将下调3%,但政府对企业征税并非随之降低3%的征收率(征收率与税率不是同一概念)。增值税实质上是对企业增值部份按税率征税,企业的增值率不会是100%。
而且,就算每个企业都将政府的减税部份让渡给下游企业,一个环节的增值税是这个环节增值部份减少的征税,才是可以让渡给下游的部份。这个部份比例应该是这个环节增值率与减税率的乘积,公式为:不含税价格下调=增值率*3%,含税价格下调=增值率*3*/1.16。
举个例子
企业的进项占营收60%,假如企业进项100%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增值税税率是多少,进销项都可以相抵。那么,对这个企业来说,只对增值的40%按税率征税。而现在增值税税率降3%,对该企业来说只减少了增值税税负(40%*3%)=1.2%,而且是相对不含税销售而言,并非对含税销售收入而言。相对降税前的含税销售收入,只减少了税负1.0345%。
因此,从单纯降税来看税负的下降,每个企业减税的空间,取决于该企业的增值率和上游企业的减税转移。实际上,上游企业也不可能是降价3%,合理的只能是将上游减税的部分转移到下游。
正如我们分析的例子,税率降3%,企业降价1.2%。因此,借势要求上游或下游都要降3%的企业,显然是相对强势的企业,而并非十足合情合理。
价格是由商品价值和供求关系多种因素决定的,而非税率。
总之,制造业增值税税率下调至13%,降低的只是税率,与商品价格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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