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创新的零售新势力平台,一个又一个接连陷入了传销的丑闻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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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拼多多、云集、拼购等新零售平台通过社交+电商的模式,汹涌澎湃地冲击整个零售行业的时候,外界一度认为社交电商将会又是一个全新风口。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本该是模式创新的零售新势力平台,却一个又一个接连陷入了传销的丑闻漩涡。

对此,相关部门对于社交电商领域内涉嫌传销的现象相当重视。

近日一家名叫兴盛优选的社交电商就疑似涉嫌以社交电商+加盟积分的模式涉嫌传销,爆料的A先生就是兴盛优选的加盟商。

A先生在长沙经营一家小便利店,由于最近一年实体店生意并不景气,因此有意加盟日益火爆的社区团购,做一个社区团长,以此增加便利店销售。

但社区团购公司众多,A先生最终选择了本土发展起来的兴盛优选。

一个加盟者的困惑

根据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介绍,兴盛优选是湖南芙蓉兴盛品牌旗下的电商平台。

是“一家有温度的社区电商,定位服务中国680万家社区门店,帮助门店增加线上收益,精选出高品低价的好商品,更好的服务社区家庭消费者。”

2018年9月,兴盛优选还获得“中国风投女王”今日资本徐新主投,金沙江创投、真格基金跟投的数千万美元A轮投资。

■ 今日资本徐新

吸引眼球的介绍词,外加顶级风投的青睐使得A先生默认兴盛优选应该是一个十分靠谱的加盟商。

于是A先生开始与对方接洽,进入到一系列加盟的程序当中。

A先生先试着根据兴盛优选小程序上的信息联络了负责加盟的人员,那人同时也是一名店主。

当时对方说,不收加盟费,A先生一听还不错。

对方还热情表示,不用跟总部联系,他可以帮他搞定加盟,只要和他联系就可以。

A先生说,其朋友也想加盟社区团购,店主也是极力欢迎A先生把朋友邀请进来加盟。

接下来,对方的讲解,让A先生才了解到,兴盛优选有两种业务,一种是实打实做业务,一种是发展下线模式。

做业务的收入计算模式是,团长月收入=月单3000 x客单价10元x10%分佣=3000元。店主说,客单价10元主要是因为长沙竞争激烈,所以客单价远低于行业平均的30元。

发展下线收入模式,就是成为兴盛优选的BD人员。要求是,平均每天有不低于30单的业绩,每个BD人员名下一个层级只能有9家店,如果超出9家店,就需要把超出的店送给下一级别的店主。如果3个月平均每天10单以下,这一级店主要被淘汰。

对方说,多发展下线,然后下线的每单都有积分,其中10单=1分,积分每月清零,电脑自动结算奖金。店主还告诉他,这个比纯做业务赚钱,好多人一个月收入大几万元。

新零售

也就是说,如果A先生发展满9个一级下线,每天每家门店100单,一个月30天,那每月将有3万单,每10单1个积分,将会有3000分。按照积分兑换规则,A先生的分成比例是3000x38%=1140元/月。

这相当于鼓励A先生积极帮助兴盛优选拓展市场。

不过接下来的讲解,让A先生困惑了,因为A先生发现,只要自己积极发展下线,就能获得比自己开店获得更高的收入。

这时候对方又给A先生一个计算模式。

如果A先生发展的3个下线,3个下线分别又发展了3个下线,按照每个下线发展满9个门店,假设每个人都像上边的例子,当月都是3000分。那么A先生将获得39000分积分(如下图所示)。

那么最终每个门店的积分奖励金额为:

E-M:因为他们没有成为BD人员,因此没有分成分到他们手里。

B、C、D:他们所管理的店的积分会累计到他的积分里,于此同时他自己的经营积分3000分;因此他们得到的分成是12000x65%=7800元/月。

A:累计B、C、D的积分以及自己的经营积分3000分,他得到的分成是39000x85%-7800x3=9750元/月。

这个复杂的计算模型瞬间让A先生蒙了,没想到做个社区团长还能玩出这么多花样。

可是,社区团购不是应该在社区微信群销售商品吗?现在这个怎么越看越像是“传销”?

接触时间越长,A先生越感到困惑,他觉得兴盛优选的发展模式太像传销了。可他既怕失去发展机会,又怕触犯法律。

4级分销模式是传销吗?

可以明显看出,A先生接触到这个已经是4级甚至是多层级分销模式了。那么这算是传销吗?

根据中国《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中的传销定义: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其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指出: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其中可以看出传销有几个特征:缴纳费用获取资格,发展下线作为计酬或返利,人员在30人以上,层级在三级以上。

从A先生提供的分销模式图来看,虽然加盟没有收取加盟费,但确实存在积分兑换奖励的时候,以发展店主数量和销售单量作为返利的依据,且发展层级达到了4级甚至超过4级。

其实,对于这种层层分销的模式,并非兴盛优选独有,因为这种模式可以让企业快速发展起来。但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模式并不可取。一旦被认定违法,对企业的伤害也是巨大的。

2017年5月,知名社交电商公司云集,因涉嫌三级分销,被杭州滨江区市场监督局处罚958万元。

■ 云集官方微信一度被封

2019年3月,社交电商平台花生日记因涉嫌传销,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1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306.58万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现阶段电商平台创业模式多样,其中层层分销模式存在涉嫌传销的风险,且传销界限原本就不是特别明确,一旦背离商业的本质规律,就容易被认定为传销,所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谨慎行事。

可以说,兴盛优选的模式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是走钢丝的行为。

刷单套积分兑换奖励 

既然有前车之鉴,而且走钢丝“凶险”,兴盛优选为什么还要选择这种模式发展呢?

一位社交电商业内人士道出了其中的隐情。

该人士表示,兴盛优选的模式是金字塔+裂变模式,之前维卡币的变种,玩的是一种社交电商的“潜规则”。

据了解,目前许多店主并非真正通过销售商品赚取差价,而是每天积极发展下线,利用组织好的多层级分销团队,进行有组织地刷单赚积分,然后兑换成奖金。

因为每10单才能积累1积分,所以许多店主都进行拆分订单,就是一个商品,下一次单,支付一次,以此来获得更多的订单数。

为了更好地获取积分,店主要么拼命拉下线刷单,要么自己刷单。

这在无形当中刺激了兴盛优选的订单量和销售数据。

“这个数据很好看,非常好看,但其实都是不真实的数据。”上述业内人士说道。

不过,为了保护正常业务,兴盛优选在发展下线业务上进行了切割。

根据接近兴盛优选的人士表示,发展下线的公司和团队,与发展业务的公司和团队,不是同一个公司,也看不出来联系。“但实际上是同一家公司,只是说在官方上面跟他没关系。而且,参与发展下线模式的店长都使用另一套系统,兑换积分在另外一套OA系统里边。”

但这种积分兑换奖励模式存在极大的隐患,需要庞大的费用做支持,时间越长越容易出问题。

根据知情人透露,兴盛优选的积分兑换奖励在不断延期,第一兑换有一定的账期,第二个缴纳15%—20%的服务费。如果选择积分不提现到钱包,每天给万三或者万五利息。

目的就是为了延缓问题的最终大爆发。

目前,已经有不少店主的积分存在里边。“如果融不到资,积分又被挤兑,就有大问题了。”上述知情人士担心地说道。

也不是没有成功“洗白”的案例。

此前,曾经被列为专项执法行动十大案例之一的社交电商平台云集近日竟正式向美国SEC提交上市招股书,代码为“YJ”,主承销商为摩根士丹利、瑞士信贷、摩根大通、中金。

云集的IPO预计筹集约10亿美元资金,获得70亿~100亿美元的估值。一旦上市成功,将成为中国社交电商赴美第一股。

■ 赴美上市并不是救命稻草

从摇身一变成为社交电商第一股,其中的转变之大令人难以置信。

不过云集却很“老实”地在其招股书中明确提示投资人,“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可能在未来颁布。如果我们的商业模式被认定为不合规,我们将不得不做出调整或停止某些商业活动,有关部门可以没收任何非法收益并处以罚款,这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的影响。”

看来上市也不是救命稻草。

事实上,有关部门对于社交电商领域内涉嫌传销的现象相当重视。早在2017年8月,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韦犁副司长一行就南下到深圳考察微商发展与监管工作。

同时,社交电商行业标准《社交电商经营规范》的也已经在起草中。

随着《电商法》的进一步落实,无法摘掉“涉嫌传销”这一标签的社交电商平台,以后的日子并不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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