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池的损害以及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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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旧电池的损害

废旧电池中,金属汞能溶解于脂肪,引发动物中枢神经疾病,致畸、致变、致癌乃至逝世;镉使骨质软化、骨骼变形,严峻时形成天然骨折,致使逝世;锌的盐类使蛋白质沉淀,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作用。

铅主要是导致贫血、神经功能失调和肾损害,按捺血红蛋白的合成代谢;镍溶解于血液,损害中枢神经,引起血管变异;锰会引起神经性功能障碍,综合性功能紊乱,较重者出现精神症状。

2、废旧电池收回利用

废电池中9 5 % 的物质均可收回,尤其是重金属。废铅蓄电池可收回50~60kg铅。对含镉废电池的再生处理,国外已有较为成熟的技术,处理100kg 含镉废电池可收回20kg 左右的金属镉,可见对重金属资源的收回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但国内对废电池收回争议不断。目前只要铅酸电池(汽车蓄电池、电瓶)有厂家自建的废电池收回体系,其他类型的电池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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