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航空电子
无人机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飞,接下来一步要考虑的是驾驶员资质的问题。2016年7月,为加强对无人机驾驶员的规范化管理,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发布《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将驾驶员管理分为三种情况:无需证照管理、行业协会管理和局方管理。
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自行负责,无须证照管理:
1.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
2.I、II类无人机(如运行需要,驾驶员可在无人机云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驾驶员真实身份信息、所使用的无人机型号,并通过在线法规测试);
3.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
下列情况下,无人机驾驶员由行业协会实施管理,局方飞行标准部门可以实施监督:
1.在隔离空域内运行的除I、II类以外的无人机;
2.在融合空域内运行的III、IV、V、VI、VII类无人机。
在融合空域运行的XI、XII类无人机,其驾驶员由局方实施管理。
简单来说,就是室内无人机,空旷区试验无人机,以及7公斤以下视距内运行的无人机,不需要证照管理,其他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由行业协会和民航局负责。行业协会需要符合民航局在该文件中阐述的相关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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