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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新纶科技收到了由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问询函中提到了关于该公司收购的千洪电子业绩营收情况、收购新纶材料日本株社会社形成的商誉以及新纶科技之前曾出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等问题。
近日,新纶科技对此份问询函做出了回复。笔者对该公司回复内容进行整理,部分原文内容如下:
1、公司年报披露千洪电子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41亿元。请结合报告期内千洪电子主要产品销量、价格走势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其营业收入变动、毛利率是否处于行业合理水平。
回复:千洪电子既有业务销量、价格走势比较平稳,变化差异较小,营业收入变动、毛利率处于行业合理水平;新开发业务由于业务性质原因,毛利率相对较低。千洪电子总体毛利率因新业务毛利率较低而存在下滑,但与同行业相比仍处于合理水平。
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显示,你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东莞首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首道”)存在因借款形成的资金往来,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补充说明上述资金往来的形成原因、发生时间,是否构成财务资助,是否需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截止2018年6月底,深圳新纶欠东莞首道日常经营形成的应付清洗款54.44万元。深圳新纶安排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麒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代为支付50万元清洗款,子公司误将该笔款项操作成东莞首道向其借款50万元。公司已组织东莞首道、金麒麟在三方之间抵销该笔款项,因而该笔50万元往来不构成财务资助。
3、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4亿元,同比增长55.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3.01亿元,同比增长74.53%。请补充说明:
回复:第四季度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及收入结构变化,导致毛利比三季度下降2.03亿。另外,研发费用比三季度增加1400万元。
4、报告期内,你公司子公司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与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预计总销售收入不低于5亿元。请补充说明上述合同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的进度、已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应收账款回款等情况。
公司回复: 2018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纶复材与孚能科技签订战略合作及采购框架协议,双方将深入开展产品研发与技术交流合作,推动动力锂电池铝塑膜的国产化生产供应,协议具体内容请参考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公司持续向孚能科技销售铝塑膜产品,累计销售金额约7,000万元,销售数量约完成合同约定的15%,在此期间应收账款回款金额为6,338万元,截止2019年5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732万元。
孚能科技于2019年初在镇江启动了年产20GWh软包锂电池工厂建设,项目预计于2019年底逐步投产,根据其产能规划及下游订单情况,2020年末产能将扩张至40GWh,是2018年的10倍以上,进入爆发式增长期。考虑到软包锂电池在终端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以及孚能科技产能释放情况,上述合同的履行将进入加速阶段,预计在2020年12月前可基本完成合同中约定的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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