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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扬子晚报报道,宝应县柳堡镇丰村合意组农田里一位劳作的老奶奶“祸从天降”,被一架无人机撞伤,导致颅骨粉碎性骨折、颅内出血,伤势非常严重。民警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时,一架植保无人机也在黄瓜鹏边,受伤老太已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肇事”无人机机主李某惊魂未定。
据了解,李某操作的植保无人机,是专门用来为农田喷洒农药的。这款无人机约36克重,最快飞行速度3m/s。这款无人机属于农用机械,而李某是当地的种植大户,承包村内几百某农田,今年听说国家对农业机械直补惠及到农用植保无人机,享受国家农用机械补贴,随着近年来人工费用更贵,劳动力不好找,于是在几个月前购买了这架无人机。但是,怎么也没有想到,买来没用几次,就“祸从天降”!
无人机伤人事故频发
其实,无人机伤人事件一直都有见诸报端,不论是掌握核心技术的大品牌还是代加工组装,都出现过事故,有技术故障的,也有没有按规则操作的。比如,2017年9月,湖北仙桃就发生或一起无人机电池自燃引起的火灾,房子被烧,人身及财产受到巨大的损害。2018年3月,外媒报道称无人机在***日月潭景区发生坠机伤人事件,受害者当场昏迷。2018年9月,浙江金华一位女士下班骑电瓶车回家路途中,突然被悬停在离地1米的无人机撞伤,伤势严重。
以上只是笔者在网上随便搜索的,没有列出来的事故还有更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无人机事故如何认定?
无人机在民用领域应用是一个新兴的领域,所以关于无人机相关的法律法规,近年来虽然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但是怎样落实还处于探索阶段。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操控“低慢小”飞行器飞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或危害公共安全,视情况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操作无人机过程中意外伤人,就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了。所以本文开头李某的事故时定性过失犯罪还是安全责任事故,还有待公安检察院、安监等相关部门调查认定。
对于无人机事故人受害人带来的伤害,身为无人机行业的从业者,看到这些事故也是非常痛心的,同时对无人机相关法规的缺失深有感触,所以也希望能够跟读者朋友喷探讨一下无人机作业中潜在的风险和需要承担的责任。
无人机操作者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
1、无人机和操作员(简称飞手)实名登记、公安机关备案。2、空域申请和飞行计划申报。3、无人机飞手证照,很多媒体的报道都会特别注意飞手有没有证照,有无证照对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规范无人机法律法规尚未出台
无人机在应用领域存在多种形态,比如摄影爱好者用于航拍,农民用于农业经营,像科比特这类专门从事工业无人机应用开发的企业,在工业无人机应用领域进行了深度开发,从测绘到电力巡检,从消防道调度中心。不同形态延伸对不同行政管理规范的需求。但是由于我国无人机起步晚,目前关于规范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已经出台的规定也大多停留在部门规章的层面,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缺乏足够的约束力。此外,相关内容比较宏观、笼统,缺乏详细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特别是对无人机低空空域的飞行活动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规范,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认定难、执行难等问题。
作为无人机行业的从业者,科比特也迫切的希望无人机行业能够有序健康的发展,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对于所以从业者来说,是非常必要的,所以我们只能期待相关的法律法规早日出台,能够做到无人机作业中的检测、安全警示、现场监察等流程规范化、标准化,最大可能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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