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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续签一致性行动协议公告后,近日,联创电子又发布了一则关于控股股东之一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这一则公告的发布颇受外界关注。
联创电子控股股东拟转让10%股权 地方国资接盘
根据内容显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金冠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国际”)的通知,金冠国际于2019年7月9日与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拟将其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转让给国金投资。
据悉,受让方国金投资成立于2005年9月,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实际控制人为南昌人民政府。
据公开资料显示,联创电子为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光学镜头和触控显示组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业务。
公告显示,金冠国际7月9日与国金投资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双方约定力争在8月底前达成正式协议,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以此次框架协议签署日前60个交易日联创电子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基准,拟转让股份数量及转让价格将在双方签署的最终协议中进行明确。
截至目前,联创电子总股本为7.15亿股,金冠国际持有8117.03万股,占联创电子总股本的11.35%。
笔者从联创电子日前曾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处获悉,此前,联创电子实际控制人韩盛龙、陈伟,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金冠国际于2014年5月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协议约定四方为一致行动人,有效期5年,截止目前协议期限已届满。
自2014年5月开始至今,韩盛龙作为江西鑫盛、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实际控制人,陈伟作为金冠国际实际控制人,韩盛龙、陈伟在间接通过江西鑫盛、万年吉融和金冠国际对联创电子行使股东权利时具有协议及事实上的一致行动关系。
江西鑫盛、万年吉融、金冠国际作为联创电子控股股东,在直接对联创电子行使股东权利时具有协议及事实上的一致行动关系,为进一步巩固和增强联创电子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联创电子健康、稳定的发展,保护联创电子所有股东的利益,维护其员工的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协议各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条件,在依各自直接或间接拥有的联创电子全部股份对其行使相关权利的过程中继续达成并保持一致。
今年6月28日,韩盛龙、陈伟、江西鑫盛、万年吉融和金冠国际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各方持续保持一致行动,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本次权益变动 联创电子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
针对此次《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联创电子表示,本次联创电子控股股东之一金冠国际与受让方国金投资签署的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文件,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各方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对于转让价格相关问题,联创电子表示,本次金冠国际拟转让股份数量及转让价格将在双方签署的最终协议中进行明确。
同时,联创电子也直言,若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国金投资将直接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10%股份;韩盛龙、江西鑫盛、万年县吉融、金冠国际及华澳·臻智 32 号--联创电子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持有17.26%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韩盛龙、陈伟仍为联创电子实际控制人,其进一步强调,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值得一体的是,在联创电子控股股东拟转让10%股权,地方国资接盘的消息发布后,联创电子拟与南昌市政府和其他股东一起筹建南昌VR研究院的消息也被披露出来。
今日,联创电子在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拟与南昌政府和其他股东一起筹建南昌VR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单位,联席总裁曾吉勇博士任该研究院院长。并作为牵头单位之一组建VR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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