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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烧友网报道(文/梁浩斌)摩托罗拉和海能达之间的专利纷争由来已久,但直至今天,双方在全球范围内的专利攻防战依然还未结束。
去年12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定,海能达对摩托罗拉发起的诉讼请求不成立后,在国内春节后复工的第一天,美国司法部在2月7日表示,已经对总部位于中国深圳的通信公司海能达提出刑事指控。
在起诉书中,显示美国政府指控海能达在2007年到2020年间,提供比摩托罗拉更好的薪资福利,招聘摩托罗拉员工,以“窃取”有关无线电对讲机等的商业机密。其中提到,这些摩托罗拉前员工签署了保密协议,并有证据表明某些员工通过摩托罗拉的一个数据库获得“商业机密”。
以往摩托罗拉对海能达在世界各地发起的是民事诉讼,即诉讼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但这次美国政府插手,发起刑事诉讼,性质就发生点变化了。
这次海能达被指控触犯21项刑事罪名,包括串谋盗窃商业机密。而其他几名共同被告也被指控拥有商业机密,据称其中包括海能达在2008年聘请的前摩托罗拉员工。如果罪名成立,海能达将面临被盗商业机密价值3倍的刑事罚款。
海能达方面表示,起诉书声称描述的是十多年前摩托罗拉前员工在马来西亚的活动,他们希望在法庭上能陈述自己的观点,并作出无罪辩护。
除了诉讼之外,海能达还在去年11月和其他中国公司一同被美国监管机构禁止获取新的设备许可证,原因只是这些公司被认为是“安全威胁”。
从合作到竞争
摩托罗拉和海能达,是目前全球专用通信终端市场的前二玩家。但其实早在1993年,海能达的前身深圳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之初,还是当时摩托罗拉对讲机的代理商。
然而,海能达并不甘心于做代理商,1995年,他们推出了第一款对讲机,开始踏足摩托罗拉所在的领域,也就此“结下了梁子”。
值得一提的是,海能达在1995年推出的对讲机,后来被发现侵犯某日本厂商的产品专利,公司也受到了广州市工商局处罚。
通过对讲机生意带来的第一桶金,海能达在2000年后收购了多家通信公司,包括研发生产MPT模拟专网通信系统的哈桥航、无线通信系统集成厂商赛格通信。而后续公司产业链也往下游整合,2010年推出TETRA(数字集群通信系统)、DMR数字终端、PDT数字终端及系统等等,而这些也正是摩托罗拉的业务领域范围所在,这意味着海能达正式开始对标摩托罗拉,并发起竞争号角。
与其他国内企业一样,海能达依靠公司研发、制造、运营成本较低,在达到同样性能水平的情况下,同类型终端产品在当时普遍比海外品牌价格低10%至20%,竞争力不言而喻。
于是,海外扩张便被提上日程。在2013年,海能达在海外包括美国、英国、俄罗斯、印度等国家都设立了子公司或办事处,销售渠道覆盖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持续扩张全球销售网络。
海能达可谓是天时、地利、人和全占上。当时在全球专网无线通信技术从模拟转向数字的过程中,老牌巨头摩托罗拉在2013年第一季度收入开始明显下滑,在亚太和中东地区收入同比大跌13.5%。这也意味着市场份额重新洗牌的机会,来了。
自2013年以来,海能达营收持续增长,净利年复合增长率更是高达55.81%。特别是海外增速明显,对摩托罗拉的市场份额造成威胁。2016年,海能达进入美国市场,一年后海能达就成为了全球专用通信终端市场第二大供应商,仅次于摩托罗拉,这或许就是摩托罗拉在同年对海能达发起专利诉讼的重要原因。
市场争夺,以诉讼的形式拉开帷幕
事件源于2017年3月,摩托罗拉和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向伊利诺伊州法院起诉海能达以及其美国公司、美西公司商业机密侵权,也就是上文提到海能达雇佣摩托罗拉前员工被怀疑窃密的事件。
随后在全球范围内,摩托罗拉展开了针对海能达的多次专利诉讼。2017年4月,摩托罗拉认为海能达德国子公司涉嫌专利侵权,在杜塞尔多夫中院对海能达发起专利诉讼;2017年7月,摩托罗拉又在澳大利亚对海能达德国子公司发起专利诉讼。
2018年8月,摩托罗拉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出增加版权侵权的诉讼请求,认为海能达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美国版权。
最终,在2020年伊利诺伊州法院一审判决海能达、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约3.45亿美元,及惩罚性赔偿约4.2亿美元,合计超过7.6亿美元。
虽然后来在2021年1月,法院对判赔金额进行了调减,整体赔偿金额由7.6亿美元调减至5.4亿美元。但从判决上,海能达依然被认定为侵权,未有本质改变判决结果。
不过海能达方面认为,当年雇佣前摩托罗拉员工时,产品已经完成75%,并有自己的产品设计原型。而摩托罗拉没有在员工离职时立即起诉,有“养肥再杀”的嫌疑,目的为了获得更多赔偿金。
在去年接受采访时,海能达相关人士表示“他们在美国诉我们侵犯知识产权,我们在中国以反垄断起诉他们”。其实在国内,海能达也同样对摩托罗拉发起过专利侵权诉讼。
2017年,海能达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摩托罗拉,认为摩托罗拉生产销售的部分款式对讲机涉嫌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过经过四年多的拉扯,最终在去年12月终审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海能达的诉讼请求。
写在最后:
其实在海能达之前,另一家国内通信厂商华为也在美国遭到过巨头阻击。巧合的是,时间节点也正是进入美国市场不久后。
2001年华为进入美国市场后,快速抢占当地通信设备市场份额,其中受到影响的包括思科。于是2003年初,思科在美国起诉华为侵犯计算机软件版权和专利权。仅仅一年后,双方就达成和解,但从思科透露的协议细节中,我们也能发现其中华为作出了很大的让步,包括“修改其产品以消除思科公司的疑虑”等等。
确实,国内企业在发展初期或许是对知识产权没有太多的重视,以至于在发展壮大后,开拓海外市场过程时却在专利战中处于被动地位。而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既是矛、也是盾,中国企业要在国际贸易中获得更多主动权,知识产权是就是其中最重要的武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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