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械工业标准汇编:
国 家 电 力 公 司 文 件
国电调〔2001〕335号
关于转发发布《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通知
各网省电力公司:
强制性电力行业标准《电力 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已 由国家经贸委批准发布,于2001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电力工业部1981年颁发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即行废止)。现将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1]409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执行国家经贸委通知中所提出的各项要求,组织学习 、贯彻《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研究落实各项电网安全措施,认真执行《加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管理的若干意见》(另发),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对用户的可靠供电。
附件:关于发布《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通知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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