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汽车的类型
汽车的分类方法很多,但最重要的方法是按照汽车的用途来分类。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汽车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货车
又称为载货汽车、载重汽车、卡车。主要用来运送各种货物或牵引全挂车。货车按载重量(1.8吨、6吨、14吨)可分为微型、轻型、中型、重型四种。
2. 越野汽车
主要用于非公路上载运人员和货物或牵引设备,一般为全轴驱动。按驱动型式可分为4×4、6×6、8×8几种。
3. 自卸汽车
指货箱能自动倾翻的载货汽车。自卸汽车有向后倾卸的和左右后三个方向均可倾卸的两种。
4. 牵引汽车
专门或主要用来牵引的车辆。可分为全挂牵引车和半挂牵引车。
5. 专用汽车
为了承担专门的运输任务或作业,装有专用设备,具备专用功能的车辆。
6. 客车
指乘坐9人以上,具有长方形车厢,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及其行李物品的车辆。 根据车辆的长度(3.5米,7米,10米,12米),可将客车分为微型、轻型、中型、大型、特大型五种。
7. 轿车
乘坐2至8人的小型载客车辆。根据发动机排量大小(1升、1.6升、2.5升、4升),可分为微型、普遍级、中级、中高级和高级轿车五种。
第二节 汽车的总体构造
汽车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1. 发动机
发动机是汽车的动力装置。其作用是使燃料燃烧产生动力,然后通过底盘的传动系驱动车轮使汽车行驶。
发动机主要有汽油机和柴油机两种。
汽油发动机由曲柄连杆机构、配气机构和燃料供给系、冷却系、润滑系、点火系、起动系组成
柴油发动机的点火方式为压燃式,所以无点火系。
2. 底盘
底盘作用是支承、安装汽车发动机及其各部件、总成,形成汽车的整体造型,并接受发动机的动力,使汽车产生运动,保证正常行驶。
底盘由传动系、行驶系、转向系和制动系四部分组成。
3. 车身
车身安装在底盘的车架上,用以驾驶员、旅客乘坐或装载货物。
轿车、客车的车身一般是整体结构,货车车身一般是由驾驶室和货箱两部分组成。
4. 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由电源和用电设备两大部分组成。
电源包括蓄电池和发电机。用电设备包括发动机的起动系、汽油机的点火系和其它用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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