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XXX-A环境控制程序:确定我司与产品实现有关之作业环境并加以管控,从而确保产品之符合性。
2.0 适用范围:本公司与产品实现有关之作业环境。
3.0 定义无
4.0 职责
与我司产品实现相关之作业人员均需按照本程序执行。
5.0 程序
5.1 设计开发环境要求及管控
5.1.1 设计开发环境要求
5.1.1.1 我司所有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均在室温条件下进行。
5.1.1.2 该产品如有特殊要求或客户有指定要求则按该产品的特殊要求或客户指定要求执行。
5.1.2 产品设计阶段测试环境要求
5.1.2.1 设计开发的新产品按其技术规格书规定的环境条件进行测试。
5.1.2.2 测试过程中的环境温度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记录于《实验室(1)温度记录表》中。
5.1.2.3 设计阶段之产品如需进行老化测试则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将测试环境记录于《实验室(1)老化测试温度记录表》中。
5.1.2.4 该产品测试如有特殊要求或客户有指定要求则按该产品的特殊要求或客户指定要求执行,无明确要求的新产品按同类产品标准或我司之通常标准 执行。
5.1.2.5 相应记录之保存按照《品质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2 制程作业环境要求及管控
5.2.1 SMT及后工序整理/清洗组设立环境温、湿度监测点。
5.2.2 各监测点负责人每工作日对监测点之温、湿度进行监测并记录于《环境控制参数记录表》中,品质部IPQC对此进行确认,分别为每日上、下午工作时间。
5.2.3 生产作业过程中接触产品之人员均需采取相应的静电防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静电防护控制作业指导书》执行。
5.2.4 制程作业环境温、湿度要求参见《环境温、湿度要求一览表》。
5.2.5 当制程作业过程中出现环境异常时,各监测点负责人或品质部IPQC须发出《制程异常状况表》给相关责任部门,并按《纠正措施程序》及《预防措施程序》执行。
5.2.6 产品制程作业过程中如对环境有特殊要求,则以该产品之特殊要求执行。
5.2.7 相应记录之保存参照《品质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3 仓储环境要求及管控
5.3.1 原材料仓储环境要求
5.3.1.1 原材料仓储温、湿度要求参见《环境温、湿度要求一览表》。
5.3.1.2 仓库负责人每工作日对原材料仓储之温、湿度进行监测并记录于《环境控制参数记录表》中,品质部IQC对此进行确认,分别为每日上、下午工作时间。
5.3.1.3 静电敏感元器件之仓储需采取相应的静电防护措施,具体要求按《IC存放规范》和《静电防护控制作业指导书》执行。
5.3.1.4 温、湿度环境敏感的原材料(如IC,胶类以及锡膏等),储存条件参照《环境温、湿度要求一览表》执行。
5.3.1.5 有安全要求的物品须单独存放,与其他物品隔离,并配置消防设备。
5.3.1.6 当仓储环境异常时,仓库负责人或品质部IQC须知会工程、行政等相关部门,并按《纠正措施程序》及《预防措施程序》执行。
5.3.1.7 相应记录之保存参照《品质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3.2 成品仓储环境要求
5.3.2.1 成品仓储温、湿度要求参见《环境温、湿度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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