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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过度封装的弊端

消耗积分:1 | 格式:rar | 大小:0.3 MB | 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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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度封装是程序员最容易犯的错, 因为是否过度并没有固定的数值标准, 只能是有经验的程序员基于科学的判断。过度封装的危害十分严重, 所以必须重视, 并且极力避免。

  首先, 什么是“过度封装”? 我们知道, 计算机科学领域最称为经典也是最强大的思想便是递归, 分而治之。但是, 递归本身最重要的因素是: 结束条件。 一生二, 二生三, 三生万物, 总要有终止的条件吧? 不然一辆车不停地急驰, 你怎样上车?

  新手程序员, 特别是非科班出身的文科程序员, 最容易犯了过度封装的错误的原因就是不知道何时适可而止, 脑筋往往不断地分解分解再分解问题, 最后, 你看到的就是这个调用那个, 那个引用这个, 乱七八糟毫无头绪, 三两行代码的函数比比皆是, 自以为封装抽象, 其实是拿捏不好这个度。

  一旦过度封装, 直接的危害往往是写了无数行代码, 封装了N多个类, 就是看不出一个完整的功能, 因为分裂起来收不住。即使最终把功能实现了, 代码维护性也让人不忍直视。

  如何判断是否过度封装? 如何避免过度封装? 我认为, 只要掌握了一个原则, 时刻以这个原则为准绳, 那便几乎不会犯过度封装的错误。

  这个原则便是“直观优先”原则, 代码逻辑以直观为最优先的原则, 其它的原则均低于此原则, 即使有一百个考虑, 如果违反了直观原则, 都必须放弃掉而优先保证直观原则。

  举一个例子:

  function closeDialog() { login.close(); message.close(); 。。.close(); } var action = { close: function () { closeDialog(); }, backout: function () { if (BACKOUT_ID) { 。。. } } }; $(document).on(’click‘, function (e){ var $that = $(e.target); for ( var k in action) { if ( $that.hasClass(’action-‘+k) ) { action[k].call(e.target); } } });

  这样的代码就是过度封装的经典体现!

  首先, closeDialog() 这个函数不应该存在, 而应该被展开, 因为函数只被调用一次, 而且没有逻辑上的独立性的必要。

  其次, 上面的函数通过跳转表的方式来逃避直接的函数调用, 这是对跳转表技术的极大滥用! if-else 加函数调用是最直观的分支跳转方式, 完全没有必要在这个例子里使用跳转表技术。

  先解释一下什么是跳转表技术, 这是一个非常古老而基础的计算机编程领域的技术。跳转表包含很多层含义, 简单的说, 就是将逻辑代码块放到一个索引表中, 代码编写过程通过传递索引项来最终调用相应的逻辑代码块(因为多处引用)。

  第一次听到或者见到跳转表技术的程序员的心情, 如果你想体验的话, 你想想当你写了无数的 if-else 之后, 你发现了 switch-case 时的心情, 或者是你第一次听到函数指针这个事物时的心情。

  但是, 像 js 之类高级语言, 已经把跳转表技术, 直接融合到了语言的语法本身, 如类(class)。 你不需要实现自己的跳转表技术, 你只需要用好语言本身的特性即可。

  所以, 上面的代码应该改成:

  $(document).on(’click‘, function (e){ var $that = $(e.target); if ( $that.hasClass(’action-close‘) ) { login.close(); message.close(); 。。.close(); } if ( $that.hasClass(’action-backout‘) ) { if (BACKOUT_ID) { 。。. } } });

  这是最直观, 最正常, 人人都应该写成这样的代码。如果你还想显式地使用查找表技术以体现自己牛逼, 我是说, 如果你真想装逼的话, 你可以这样写:

  var action = { close: function () { login.close(); message.close(); 。。.close(); }, backout: function () { if (BACKOUT_ID) { 。。. } } }; $(document).on(’click‘, function (e){ var $that = $(e.target); var func_name = $(that).attr(’action‘); if(func_name && action[func_name]){ action[func_name](); } });

  如果都这样写了, 那和直接在 html 标签里写 onclick 属性有什么区别? 难道通过 class 绑定事件就高级, 写 onclick 指明回调函数的名字就不高级了?

  所以我劝你最好不要装逼也别装傻, 乖乖地有理有据有逻辑地写代码, 让代码的逻辑直观起来, 不要过度封装。如果你内心封装的欲望太强的话, 那我劝你学学 Go 语言, 把自己的思想强加到一种自己新发明的语言上来(我估计你没那种本事)。不然, 直观优先, 不要过度封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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