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针对热电厂特性,通过引进当量主汽量的概念,分别对热电联产和热电分产两种装置的热电分摊方法进行了探讨,在好处归热法与好处归电法两种极端分配方法的基础上,通过热耗分配系数的合理取值,在热电联产供热方式中按能量品位把冷源损失分摊给热电双方,在热电分产供热方式中改变传统热量法的思维方式,分阶段考虑供热所消耗的热量,提出了一种新的折衷计算思路,供参考。
关键词:热电联产 热电分产 当量主汽量 好处归热法 好处归电法
能源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必要保证,在我国“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奋斗目标,能量的综合利用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重视。众所周知,热电联产是用供热式汽轮机组的蒸汽流先发电后供热的生产方式,不但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而且做到了按质、合理用能。热电联产以其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以热电联产为基础的热电厂,同时生产形式不同、质量不等的两种产品——热能和电能,它们对燃料的利用程度差别很大。与此同时,为了提高热网系统的可靠性和运行调节方式的灵活性,一般的热电厂均配合以减温减压装置作为备用和补充汽源,即同时存在着热电联产和热电分产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它们的经济性也截然不同。
热电分摊的方法决定着热电双方的利益,特别是对于热、电产品经营分属于不同经济实体的热电企业,科学、合理的热电分摊尤为重要。目前,我国一般以热力学第一定律为基础,应用热量法进行热电分摊,把热电联产的好处归给电。
热电联产在我国北方地区是极为重要的行业,由于热电企业提供产品的特殊性,尽管其生产原料——燃煤(燃油、燃气)和水,早已进入了市场经济;而其终端产品——热和电,却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长期以来,供热价格过低,加上在热电分摊中把好处归给电,热电企业必须以电养热。
改革开放后,我国南方地区也逐步兴起了以工业热负荷为主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热潮,供热经营已经按照市场化运作。可以预见,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热电企业的两种终端产品势必要全面走向市场,用热量法进行热电分摊显然压制了供热一方的盈利空间,不利于供热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为了兼顾供热与发电效益,促进热电厂运行方式的良性循环,本文根据热量的品质,通过引进“当量主汽量”的概念,在好处归热法与好处归电法两种极端分配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新的热电分摊方法(折衷分配法),按照热电联产和热电分产两种方式分别进行介绍。在热电联产供热方式中按能量品位把冷源损失分摊给热电双方,在热电分产供热方式中改变传统热量法的思维方式,分阶段考虑供热所消耗的热量,提出了一种新的折衷计算思路,对调动热电双方的积极性,有效利用能源具有现实意义。
为方便起见,下面的论述只提及分配给供热一方的供热耗当量主汽量,而分配给供电一方的供电耗当量主汽量可由锅炉总蒸发量扣除供热耗当量主汽量求得。
所谓“供热耗当量主汽量”是指把不同参数的供热蒸汽(或热水,以下只称蒸汽)流量按照一定的方法折算为与锅炉主蒸汽参数相一致的蒸汽流量,它以锅炉给水转化为过热蒸汽这一过程为热耗折算基准。因此,折算后的供热耗当量主汽量与其耗热量具有某种确定的对应关系,而折算方法则体现了热电双方的利益如何分摊。
本文将主要对热电分摊方法提出一种新的思路,提供讨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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