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雷达工作原理简述
雷达为英文Rader一词的译音,来源于词组Radio Detection and Ranging,意为无线电监测与定位,即雷达是利用无线电方法来发现目标并测定目标位置参数的一种电子系统。雷达种类繁多,以下是雷达的一种分类方法:
1) 监视雷达:
一次监视雷达
二次监视雷达
场面监视雷达
海上监视雷达
远程监视雷达
2)气象雷达:
地面气象雷达
机载气象雷达
3)测速雷达
4)测高雷达
5)着陆雷达
6)军用雷达
下面以脉冲雷达为例,说明雷达探测目标的基本原理。
雷达是通过目标对雷达波的反射来探测目标并进而确定目标的位置及其他性质的。具有一定反射面积的金属物体能够有效的反射雷达天线所辐射的电磁波,这就是雷达发现目标的基本原理。
物体对电磁波的反射能力的影响因素:
物体本身的物理性质(导电性质)、形状、反射面积
电磁波的频率,、入射角度等因素。
探测范围
探测范围指雷达正常工作的感应范围,即雷达能够探测到在此范围以内的所有物体运动从而产生报警状态。
探测距离
雷达在正常工作下所能探测到的最远距离,雷达分为四档;分别是2-3m、3-4m、5-6m、6-8m。
发射距离
报警系统中无线器件在被触发后将无线报警信号以电磁波的形式发射出去的最远距离,雷达在空旷地带为100M。
发射频率
电磁波发射的频率用HZ计算,国家电磁波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用波段频率315/433M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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